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02 17:3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03 14: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高雄市議會地下1樓第二會議室(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2段156號B1F)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議會總務組(830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2段156號)
其他: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其他:履約期限
116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其他:需求單位未訂定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應附具之證明文件或審查內容詳本公告附加說明欄)
一、基本資格審查: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二、專業資格審查(特許行業相關法令規定之必要資格):
(一)具甲等冷凍空調業營業資格
(二)具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有效會員資格
三、其他內容審查:
(一)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投標廠商之標價不得高於公告之預算(新臺幣109萬5,670元)
(四)切結書1
(五)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請提供至少7份,但份數不列入審查)
(六)委託代理授權書(得於投標時附於標封內,亦得於開標時出示,廠商負責人親自出席者免附授權書不列入審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廠商若為分公司,應以總公司申請票據信用資料查詢。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一、基本資格審查: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另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列印之納稅證明查詢紀錄者,亦得做為證明文件。)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廠商若為分公司,應以總公司申請票據信用資料查詢,但為外國廠商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者,不在此限。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申請下載票據信用資料者,亦得做為證明文件。) 二、專業資格審查(特許行業相關法令規定之必要資格): (一)具甲等冷凍空調業營業資格(如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 (二)具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有效會員資格(如當年度有效會員證) 三、其他內容審查: (一)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投標廠商之標價不得高於公告之預算(新臺幣109萬5,670元) (四)切結書1 (五)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請提供至少7份,但份數不列入審查。) (六)委託代理授權書(得於投標時附於標封內,亦得於開標時出示,廠商負責人親自出席者免附;授權書不列入審查。) 四、其他: (一)本標案之截標日及開標日如遇本會停止上班者,自動順延至次一辦公日,開標時間以截標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二)若投標廠商未依通知期限進行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者,依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該權利;其不影響該廠商成為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者,仍得以該廠商為決標對象。 (三)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附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無者免附);電子檔置於法務部廉政署網站(https://www.aac.moj.gov.tw/6398/6548/6598/757491/855355/post)。 (四)欲參加投標之廠商如需現場勘查或詢問採購標的之規範、規格等詳細內容者,可於等標期內聯繫需求單位:總務組洪小姐(電話:07-7470171轉279)。 (五)如有招標及投標文件、採購程序等相關問題者,請聯繫承辦採購單位:總務組胡先生(電話:07-7470171轉28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議會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fetched_at
2026-10-22T02:54:47+08:0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其他:需求單位未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應附具之證明文件或審查內容詳本公告附加說明欄)
一、基本資格審查: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二、專業資格審查(特許行業相關法令規定之必要資格):
(一)具甲等冷凍空調業營業資格
(二)具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有效會員資格
三、其他內容審查:
(一)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投標廠商之標價不得高於公告之預算(新臺幣109萬5,670元)
(四)切結書1
(五)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請提供至少7份,但份數不列入審查)
(六)委託代理授權書(得於投標時附於標封內,亦得於開標時出示,廠商負責人親自出席者免附授權書不列入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