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契約期間內,本處保留後續增減權利,視符合工作服製發資格之人員名冊異動得另增減工作服件數,依原契約金額增加2%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1號(本處新民大樓13樓開標室)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1號新民大樓13樓文書課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於115年12月22日以前將採購標的製作完成並全部送達本處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係屬財物採購案件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採購預算公開。預算金額870,775 元(不含營業稅);預算金額914,314 元(含營業稅)
採購金額 888,190 元(不含營業稅);預算金額932,600元(含營業稅)
於契約期間內,本處保留後續增減權利,視符合工作服製發資格之人員
名冊異動得另增減工作服件數,依原契約金額增加2%為限。
廠商以未稅報價。
本案係屬已公開預算金額之標案,廠商標價或報價金額超過預算者,其所投之標無效。
本案以取最有利標之精神,擇最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經評審小組評分,總平均不低於審查標準所訂及格分數80分(含)之廠商,方得辦理議價程序。
招標標的之功能、效益、規格、標準、數量或場所等說明及得標廠商應履行之契約責任:如附件115年防焰性工作服採購案-規範說明。
廠商應於115年12月22日以前將採購標的製作完成並全部送達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新民大樓
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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