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算金額新臺幣17,558,218元整(原有採購),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1,600,000元整,後續擴充期限迄105年12月31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2段15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標前郵寄或專人送達本校行政大樓1樓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政府已不再核發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2.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單(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自即日起至104年12月18日15時50分止於上班時間內(8:00-12:00am,13:00-16:30pm)至本校事務組領取。
其他
電子領標:請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購領並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網址:http://www.geps.gov.tw)
※申購人:事務組 林先生 電話:28267000分機:205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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