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得依契約內容後續辦理擴充一年,並得依契約所訂相關履約範圍、條件、及建造費用百分比向得標廠商增購,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本案預計增購新臺幣82萬5,327元整,期限至109年12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27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3樓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41,000元整(抬頭請寫臺中市潭子區公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7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1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項目及代碼為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之公司或專業技師事務所,並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列印登記資料)。工程技術顧問業-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b.技師執業執照、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專業技師事務所-a.技師執業執照、b.技師公會會員證、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其他請參閱投標須知。
工程預算金額
本案總工程費為新台幣9,560,000元整,工程預算費用為新台幣8,527,266元整,實際工程費(扣除營業稅及保險費)為8,044,590元整 。
服務費計費方式
依公共工程(不包括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法各級距費率上限所計算出金額合計乘以標價百分比作為投標總標價。(依實際建造結算金額核算之)
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2.其他請參閱投標須知及附件辦理。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稽查小組、地址:臺北市松仁路3號九樓、電話:(02)87897548及傳真號碼:(02)87897554。
潭子區公所政風室電話暨傳真電話:04-25367955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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