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否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收發(以收文時間為憑)429臺中市神岡區神岡路3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基本資格: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規定之廠商(營業項目具有演藝活動、藝文服務或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行業並具履約能力者)。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件、公立學校檢附公函即可,其餘皆免附。法人或團體須檢附現任理事長或負責人之當選證明文件。
廠商納稅之證明。
投標廠商聲明書。
企劃書一式8份。
押標金。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採現場購買或電子領標。
★地址:臺中市神岡區神岡路30號二樓總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文件工本費200元請開立受款人為【臺中市神岡區公所】之郵政匯票,現金不受理。
★開標地點:本所二樓第一會議室。
★其他:
1.以電子領標者,其投標廠商需於人工投標時檢附電子領標繳費電子憑證。
2.開標當日,資格審查完後,接續召開評審小組會議。
2.詳投標須知、採購規範、及契約樣稿。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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