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LS17 已截止 公告金額

神岡區107年度交通安全改善設施反射鏡標線標誌等工程

💰 預算金額: NT$ 282萬
⚖️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 公告日:106/11/14 截止日:106/11/29
⏰ 已截止投標(等待決標或開標結果) 已截止投標
本案投標收件已結束,開標與決標結果將於主管機關公報即時同步 | 截標:2017/11/29 09:00 | 開標:2017/11/29 09:3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140,000元整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採購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2,820,000
公告金額

押標金
$ 14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6/11/29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7.6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公用課
聯絡電話 (04)25620841#313
機關地址 429臺中市神岡區神岡路30號
傳真號碼 (04)25611006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金額為1,000,000元整,履約期限為換文日起至108年6月30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11/14
原公告日 106/11/13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9臺中市神岡區神岡路3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臺幣200元整,親自領取者須使用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開立「臺中市神岡區公所」,現金不予受理。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否
截止投標 106/11/29 09:00
開標時間 106/11/29 09:30
開標地點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4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神岡區公所秘書室秘書室收發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07年12月31日止,或達契約價金上限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凡營業項目包括交通設備等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領取或電子領標,請於機關上班時間至本所公用課購買。
其他 一、本案為開口契約,依實際需要派工,故採「單價」乘「預估數量」之總計為決標金額(決標金額僅供開標時決標之用),另契約金額(包工費上限)不隨決標金額(決標金額僅供開標時決標之用)改變,仍為2,820,000元。     二、廠商對本工程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規定以書面向本所請求釋疑,如開標日前未提出疑義者,本所於決標後不另修正及補充說明。     三、投標文件以郵務送達者,請自行估量文件送達所需時間〈收件時間以本所收發處收文時間為憑〉。     四、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書、施工規範。     五、以電子領標者,其投標廠商需於人工投標時檢附電子領標繳費電子憑據。 六、本案押標金為一定金額:140,000元整。 七、本案履約保證金為一定金額:280,000元整。 八、本案後續擴充金額為1,000,000元整,履約期限為換文日起至108年6月30日止,依派工單指定工期內完工得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以原棄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九、本案已奉核:第一次開標,如因未滿3家流標者,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3家之限制。 十、本案預算尚未經臺中市議會審查通過,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審查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倘預算金額遭臺中市議會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查通過之預算金額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契約或變更契約。 十一、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29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6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公用課
聯絡電話
(04)25620841#313
機關地址
429臺中市神岡區神岡路30號
傳真號碼
(04)25611006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金額為1,000,000元整,履約期限為換文日起至108年6月30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11/14
原公告日
106/11/13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9臺中市神岡區神岡路3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臺幣200元整,親自領取者須使用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開立「臺中市神岡區公所」,現金不予受理。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否
截止投標
106/11/29 09:00
開標時間
106/11/29 09:30
開標地點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4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神岡區公所秘書室秘書室收發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07年12月31日止,或達契約價金上限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凡營業項目包括交通設備等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領取或電子領標,請於機關上班時間至本所公用課購買。
其他
一、本案為開口契約,依實際需要派工,故採「單價」乘「預估數量」之總計為決標金額(決標金額僅供開標時決標之用),另契約金額(包工費上限)不隨決標金額(決標金額僅供開標時決標之用)改變,仍為2,820,000元。     二、廠商對本工程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規定以書面向本所請求釋疑,如開標日前未提出疑義者,本所於決標後不另修正及補充說明。     三、投標文件以郵務送達者,請自行估量文件送達所需時間〈收件時間以本所收發處收文時間為憑〉。     四、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書、施工規範。     五、以電子領標者,其投標廠商需於人工投標時檢附電子領標繳費電子憑據。 六、本案押標金為一定金額:140,000元整。 七、本案履約保證金為一定金額:280,000元整。 八、本案後續擴充金額為1,000,000元整,履約期限為換文日起至108年6月30日止,依派工單指定工期內完工得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以原棄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九、本案已奉核:第一次開標,如因未滿3家流標者,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3家之限制。 十、本案預算尚未經臺中市議會審查通過,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審查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倘預算金額遭臺中市議會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查通過之預算金額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契約或變更契約。 十一、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2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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