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第一工區(東勢公學校宿舍週邊景觀營造計畫)
1. 減法設計,除去雜亂停車空間,平面上附屬設施並整併減量。
2. 提高已修繕完成之公學校宿舍等重要文化代表物之可見度,並延續其故事性。
3. 增強第一期計畫內容的延伸及連續性,串聯第一期及第二期計畫內容於市區的步行或輕旅路徑,規劃完整的東勢區客家文化之旅遊資源。
二、第二工區(東勢公館、牛屎坪聚落及相鄰街道空間營造計畫)
1. 盤點巷弄內閒置牆面、門牌、人孔,藉連續性美化,營造特色巷弄景觀。
2. 盤點匠寮巷(公館聚落)、鯉魚巷(牛屎坪聚落)之周邊巷弄遊憩資源,並連結、延伸第一期計畫內容,透過故事性導引設施,吸引民眾及尋幽訪勝。
3. 改善聚落中凌亂且老舊的整體排水、污水系統,並整合修繕友善的人行空間。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東勢區公所保管款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3臺中市東勢區豐勢路518號
廠商資格摘要
1、施工廠商:
(1)依營造業法領得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代碼為「E101011」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
(2)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2、設計廠商:
(1)營業項目及代碼為「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之公司或行號。
(2)建築師、技師或個人聯合事務所。
(3)景觀、室內設計業。
(4)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3、若統包商同時具備(1)施工及(2)設計廠商之資格,得不須另覓合作廠商,得單獨投標但亦需備妥各項相關資格文件。
4、若統包商未具上述可單獨投標資格須覓合作廠商,須檢附法院公證書等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本案預算尚未經本市議會審議通過,如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無法如數動支時,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
2、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以公告之固定費用(或費率)決標。但招標文件要求詳列報價內容者,仍應將報價內容附於服務建議書內。廠商報價不得超過本機關公告之固定費用(或費率);如低於該固定費用(或費率),則視為投標廠商之回饋,以該報價決標。
3、本案訂有預付款、設計費、工程估驗款等條件,請詳參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第5條。
4、資格標審查後將另通知資格符合廠商評選時間進行簡報及評選。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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