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中市豐原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87.59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高標 |
| 聯絡人 | 吳銘原 |
| 聯絡電話 | (04)25222106#353 |
| 機關地址 | 420臺中市豐原區市政路二號 |
| 傳真號碼 | (04)2520665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為0理由 | 屬收入性質採購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甲方因故或未能於契約期滿前辦理招標作業時,得以後續擴充方式通知乙方延長契約期限(以6個月為限),且依原契約條件延長契約期限,其權利金依契約第四條規定繳納,乙方應無條件配合不得拒絕續約。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12/1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12/31 09:00 |
| 開標時間 | 108/12/31 10:30 |
| 開標地點 | 臺中市豐原區市政路二號(本所2樓第一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110,000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本所收發文處(420臺中市豐原區市政路二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是 |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號 |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101年11月8日中市交停設字第1010036007號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9年1月16日(含當日)至112年1月15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案係停車場委外經營案,因主管機關訂定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較為不適用,本案停車場屬臺中市政府交通局所有,本所為代管機關,故採用臺中市政府交通局(臺中市停車管理處)所訂定的範本訂定本採購契約。 |
| 廠商資格摘要 |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且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停車場經營業(G202010)」之公司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委託經營停車場位置:臺中市豐原區北陽路40巷旁,本市豐原區三陽段13地號。二、招標文件領取:電子領標(不另備書面招標文件)。三、投標文件收受地點及截標期限:108年12月31日上午9時00分前以郵遞寄達或專人送達本所一樓收發室(時間以收發室登記桌所登記時間為憑,逾期(時)者無效)。(一)、開標時間及地點:108年12月31日上午10時30分於本所二樓第一會議室審查證件後開標。(二)、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10,000元整,不足額無效。(三)、委託經營期間:109年1月16日(含當日)至112年1月15日止,倘有變更履約日期,經甲方通知之日起算三年。(四)、得標廠商應於得標日起10日曆天內繳交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10%之履約保證金。四、本採購: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2,200,000元。五、採購性質及決標方式:公告金額以上之勞務採購,屬收入性質之採購,依據政府採購法第18、19條及99條規定採公開招標委託經營方式辦理,決標方式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09條第1項第1款,採公告底價,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公告底價以上之最高標者得標。六、如遇不可抗力之情事(如天災、颱風)經宣布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標案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則順延於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開標日期及時間亦同。七、餘詳如投標須知及附件等。八、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九、本案如需比增價格時,投標廠商未在場及未帶印章者,以棄權論。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中市豐原區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12/31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臺中市豐原區公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