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3、24樓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4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3樓2324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4樓秘書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成衣業」、「成衣批發業」、「零售業」、「百貨公司業」或得以製造、販售服裝之業務者或公司行號並提供下列文件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該文件須足以認定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之有關業務。公司登記登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2)納稅證明。(3)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4)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4樓(地政局秘書室),於截止收件下午5時00分前寄達或送達,並以當日收件章為憑。2.公開取得文件及付款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前,透過政府採購資訊網電子領標,或於辦公時間至本局西側秘書室免費領取,每廠商以無記名方式請領1份。3.開標地點:新北市政府地政局23樓2324會議室。4.其他:本案第1次公告時如無法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企劃書者,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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