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 |
|---|---|
| 機關代碼 | 3.80.2.2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王堯蜂 |
| 聯絡電話 | (03)3251569#16 |
| 機關地址 | 330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916號 |
| 傳真號碼 | (03)316896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
|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 39,220,760元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4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8/04/03 |
| 原公告日 | 108/04/0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04/08 17:00 |
| 開標時間 | 108/04/09 11:00 |
| 開標地點 | 本所臨時辦公廳舍1樓會議室(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916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000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本所臨時辦公廳舍2樓總收文(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916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應於機關通知之日次日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485日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資格:(請詳閱「投標須知」及「廠商投標資格審查表」) (一) 基本資格: 1、單獨投標廠商及其分包廠商應符合下列3項基本資格: ( 1 )單獨投標廠商: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 2 )單獨投標廠商或其分包廠商: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 ( 3 )單獨投標廠商或其分包廠商: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 2、共同投標廠商之組合應符合下列3項 基本資格: ( 1 )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 2 )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 )。 ( 3 )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 (二)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其情形: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國內外建築工程實績,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本案工程採購金額之1/2,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台幣5億元。並得含公私立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
| 附加說明 | 一、證件封內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採共同投 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正本) 2、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3、廠商納稅證明文件。(採共 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4、廠商信用證明。(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5、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單獨投標廠商免附) 6、營造業(E101011):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甲等綜合營 造業登記證、承攬手冊。 7、電器 承裝業(E601010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8、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建議廠商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本所不另提供紙本領標作業。 (二)「其他」: 1.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2.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者。 3.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期限為,投標截止日期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可洽業務單位(三組劉康祥先生,03-3251569#14)查詢。 三、評選日期、時間,於資格標完成審核後,另行通知資格合格廠商。 四、請得標廠商依規定繳納印花稅,如有疑義,請洽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電話(03)3326181(轉分機2472~2473、2475~2476) 五、請投標廠商注意,第四次上網修正項目如下: (一)基本資格: 1、單獨投標廠商及其分包廠商應符合下列3項基本資格: (1)單獨投標廠商: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2)單獨投標廠商或其分包廠商: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 (3)單獨投標廠商或其分包廠商: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 (二)調整履約期限。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4/08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