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X157 已決標公告

臺北捷運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二期計畫獨立查證與確證委託技術服務案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決標日:110/10/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英商里卡多驗證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8,700,000
原始預算
$ 90,500,000
底價金額
$ 88,900,000
決標折數
99.7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機關代碼 3.79.5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馬婉容
聯絡電話 (02)25215550#8406
機關代碼 3.79.51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
聯絡人 馬婉容
聯絡電話 (02)25215550#8406
傳真號碼 (02)2521841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7/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8/30 17:00
開標時間 110/08/31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14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13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本計畫通過履勘且本案無待解決事項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委託技術服務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其情形:廠商必須提出政府機關或認證機構認可,可執行與軌道運輸系統評估相關作業之資格認可文件。如提出之資格文件為外文,須檢附中文譯本,並均須經由當地國政府或公證機構公證,且由我國駐外代表館處認證。但於我國辦理之中文譯本得由我國政府或公證機構公證或認證,不須經我國駐外代表館處認證。 投標廠商特定資格:應於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曾完成軌道系統之1.獨立查證與確證(IV&V)或2.查證與確證(V&V)或3.獨立安全評估(ISA)之服務實績;應附證明文件:1.依法令規定核給之結算驗收證明書,或;2.原始定作人、總承攬廠商或機關(構)出具之完成證明,或;3.其他經本機關認可之證明文件。如提出之實績為國外之實績,須檢附中文譯本,並均須經由當地國政府或公證機構公證,且由我國駐外代表館處認證。但於我國辦理之中文譯本得由我國政府或公證機構公證或認證,不須經我國駐外代表館處認證。 本採購不允許共同投標。 投標廠商資格不允許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具有者代替。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110年8月2日下班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2.機關釋疑期限110年8月27日。 3.本標案採公告預算金額。 4.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新冠肺炎疫情及配合本府政策,人員進入本局請一律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額溫。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3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馬婉容
聯絡電話
(02)25215550#8406
機關代碼
3.79.51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
聯絡人
馬婉容
聯絡電話
(02)25215550#8406
傳真號碼
(02)2521841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7/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8/30 17:00
開標時間
110/08/31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14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13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本計畫通過履勘且本案無待解決事項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委託技術服務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其情形:廠商必須提出政府機關或認證機構認可,可執行與軌道運輸系統評估相關作業之資格認可文件。如提出之資格文件為外文,須檢附中文譯本,並均須經由當地國政府或公證機構公證,且由我國駐外代表館處認證。但於我國辦理之中文譯本得由我國政府或公證機構公證或認證,不須經我國駐外代表館處認證。 投標廠商特定資格:應於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曾完成軌道系統之1.獨立查證與確證(IV&V)或2.查證與確證(V&V)或3.獨立安全評估(ISA)之服務實績;應附證明文件:1.依法令規定核給之結算驗收證明書,或;2.原始定作人、總承攬廠商或機關(構)出具之完成證明,或;3.其他經本機關認可之證明文件。如提出之實績為國外之實績,須檢附中文譯本,並均須經由當地國政府或公證機構公證,且由我國駐外代表館處認證。但於我國辦理之中文譯本得由我國政府或公證機構公證或認證,不須經我國駐外代表館處認證。 本採購不允許共同投標。 投標廠商資格不允許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具有者代替。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110年8月2日下班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2.機關釋疑期限110年8月27日。 3.本標案採公告預算金額。 4.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新冠肺炎疫情及配合本府政策,人員進入本局請一律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額溫。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30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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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40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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