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
| 機關代碼 | 3.79.5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5 - 攝影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黃塍亞 |
| 聯絡電話 | (02)25215550#8639 |
| 機關地址 |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 |
| 傳真號碼 | (02)2521858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11/1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 是 |
|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 否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13樓秘書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招標文件免費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11/28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11/29 10:00 |
| 開標地點 | 104臺北市中⼭區中⼭北路⼆段48巷7號13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13樓秘書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臺北市政府頒布採購契約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業類別:營業項⽬代碼、營業項⽬:J503010廣播節⽬製作業、J503020電視節⽬製作業、J503030廣播電視節⽬發⾏業、J503040廣播電視廣告業,需同時符合前列4項營業項⽬。 2.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業經機關⾸⻑或其授權⼈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式辦理。 2.現場領標時間:⾃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公告⽇起⾄截⽌收件⽇⽌,上午9時⾄12時,下午2時⾄5時之辦公時間。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臺幣52元。 3.電⼦領標:請⾄「政府電⼦採購網」(http:/ 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檔。該網站如系統無法正常執⾏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 4.郵購招標文件或電⼦領標,請⾃⾏考量郵遞或下載時程。 5.投標文件請於截⽌收件期限前密封以掛號郵遞或專⼈送達本機關13樓秘書室。採⽤電⼦投標⽅式 者,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投標作業規定辦理。 6.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11⽉21⽇前,以書⾯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11⽉23⽇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聯絡電話:02-25215550轉8639、傳真:02-25218587、地址:臺北市中⼭區中⼭北路2段48巷7號13樓秘書室)。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11/28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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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