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
| 機關代碼 | 3.79.51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65 - 燈絲電燈泡或放電式燈泡;弧光燈;照明設備;上述各項之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康錦蘭 |
| 聯絡電話 | (02)25215550#8640 |
| 機關地址 |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 |
| 傳真號碼 | (02)2521858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9/05/1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13樓秘書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招標文件免費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9/05/26 17:00 |
| 開標時間 | 109/05/27 10:00 |
| 開標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13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00000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9/06/26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13樓秘書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機關簽約日起45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安裝完畢測試符合規定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布採購契約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1.投標廠商行業類別:營業項目列有【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且具備電器承裝業丙級(含以上)之登記執照。 2.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公告底價:新臺幣5,387,000元。 2.現場領標時間: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臺幣52元。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 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該網站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4.郵購招標文件或電子領標,請自行考量郵遞或下載時程。 5.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密封以掛號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機關13樓秘書室。採用電子投標方式者,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投標作業規定辦理。 6.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9年5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9年5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聯絡電話:(02)25215550轉8640、傳真(02)25218587、地址: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13樓秘書室)。 7.因應新冠疫情,配合政府防疫政策,屆時出席參加開標人員,進入本機關請配合量體温、消毒及全程戴口罩。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9/05/26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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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