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就廠商在本契約內所提供之各項服務因用地取得作業以致需辦理LG04站捷七及LG08站捷5等2處用地投資人甄選時,機關得要求廠商依需求說明書五、協助機關辦理各用地徵求投資人2次價金不因辦理次數而增減於機關增購後6個月內辦理2用地第1次公告徵求投資人若需辦理第2次徵求以不逾24個月為限含第1次徵求之6個月增購費用2站LG04站捷七及LG08站捷5不逾3,443,891元除另有約定者外其金額不逾續約年度法定預算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13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13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1個月LG06站捷2辦理公告,餘詳需求說明書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布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須符合下列任一項基本資格:
1.【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具都市計畫科技師執業執照)
2.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3.投標廠商行業類別: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H701】不動產投資業、【I102】投資顧問業、【I103】管理顧問業、【I199】其他顧問服務業及【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都市計畫科)
4.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現場領標時間: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臺幣52元。
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 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該網站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3.郵購招標文件或電子領標,請自行考量郵遞或下載時程。
4.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密封以掛號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機關13樓秘書室。採用電子投標方式者,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投標作業規定辦理。
5.其他:本公告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評選會議時間本機關將另行通知廠商。
6.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8年2月1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8年2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聯絡電話:(02)25215550轉8531、傳真(02)25218587、地址: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13樓秘書室)。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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