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17/10/18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
| 機關代碼 | 3.79.5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2 - 不動產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康錦蘭 |
| 聯絡電話 | (02)25215550#8631 |
| 機關地址 |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13樓 |
| 傳真號碼 | (02)2521858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否 |
| 後續擴充 | 是 |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1.本契約屆滿,機關得視需要通知廠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延長契約,期間至多12個月,其價款依照本契約詳細表所訂價額核計之,延長期間之費用以106年實際給付代租服務費之契約餘額為上限。 2.契約107年度預算如經臺北市議會審議全部刪除或部分刪除,機關得隨時終止契約或要求修訂契約;得標廠商應徵得機關同意後,始得履約;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機關不負賠償責任。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10/1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13樓秘書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招標文件免費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10/23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10/24 10:00 |
| 開標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13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13樓秘書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機關簽約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布採購契約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1.行業類別:【JZ99050】不動產仲介經紀業或與本案相關之行業。 2.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現場領標時間: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臺幣52元。 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 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該網站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3.郵購招標文件或電子領標,請自行考量郵遞或下載時程。 4.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密封以掛號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機關13樓秘書室。採用電子投標方式者,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投標作業規定辦理。 5.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10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6年10月2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聯絡電話:(02)25215550轉8631、傳真(02)25218587、地址: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13樓秘書室)。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10/23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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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