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W01 已決標公告 巨額採購

臺北市西區門戶計畫臺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D1(東半街廓)土地開發委託專業服務顧問案

💰 預算金額: NT$ 3995萬
⚖️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決標日:106/04/24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17/03/31 09:30 | 開標:2017/03/31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免押標金
免繳押標金
免備標押金,降低資金壓力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特殊門檻
⚠️ 訂有特定資格門檻
⚠️ 特定資格 🏛️ 顧問/建築師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仲量聯行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8,337,000
原始預算
$ 39,951,130
底價金額
$ 38,337,000
底價標比
100.0 %
預算折數: 96.0%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機關代碼 3.79.5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6 - 與管理顧問有關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春海
聯絡電話 (02)28969633#312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臺北市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
傳真號碼 (02)2896187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因法令或非可歸責於最優申請人之原因以致無法完成投資契約簽訂時,機關得要求廠商辦理第4次甄選。增購服務期間以12個月為限,增購服務費用不逾600萬元,並以1次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3/23
原公告日 106/02/24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06/03/31 09:30
開標時間 106/03/31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北區工程處第一會議室(11268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北區工程處(11268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勞務採購契約第7條履約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不允許共同投標。 (二)本標案適用我國「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締約國,非條約或協定國家之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三)投標廠商基本資格應符合下列任一項: 1.營業項目代碼: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都市計畫科。 (3)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2.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1)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2)章程:營建投資與營建管理之分析、財務規劃、研究與諮詢服務。 3.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H701不動產投資業、I102投資顧問業、I103管理顧問業、I199其他顧問服務業等任一項營業項目。 (四)請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106年3月31日開標日僅開資格標,預定決標日為議價日。(一)106年3月31日上午9時30分截止投標,上午10時整開資格標審查。(二)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評選,廠商簡報及評選會議時間將另行通知,地點同開標地點:本局北區工程處第一會議室(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4樓)。(三)評選出最優勝廠商後議約時間將另行通知。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請求釋疑期限自106年2月24日公告日起至3月6日止,逾期不予受理。招標機關對廠商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3月24日(含)前以書面或更正公告方式回覆請求釋疑廠商。 三、押標金繳納:無需繳納。 四、本採購案無預付款金額及保固保證金。 五、履約保證金額度:決標(契約)金額之百分之10(10%)。 六、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七、本標案投標及開標地點皆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北區工程處(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4樓);外標封收件人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北區工程處」為收件人,其餘文件內容仍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為主。 八、本機關若有招標文件之補充規定,將於106年3月24日前公告並公布於政府電子採購網站,電子領標廠商請逕至網站下載。如投標廠商未能依規定時限領取該文件或下載所致之任何損失,概由投標廠商自行負責。 九、為維護投標廠商權益,請於截止收件時間前,隨時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查詢。 ※更正公告說明:本次更正公告內容,一、頒發第1號補充規定(詳如附件)二、答覆廠商對招標文件之疑義,檢附廠商對招標文件之疑義及本局答覆資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31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春海
聯絡電話
(02)28969633#312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臺北市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
傳真號碼
(02)28961875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因法令或非可歸責於最優申請人之原因以致無法完成投資契約簽訂時,機關得要求廠商辦理第4次甄選。增購服務期間以12個月為限,增購服務費用不逾600萬元,並以1次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3/23
原公告日
106/02/24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06/03/31 09:30
開標時間
106/03/31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北區工程處第一會議室(11268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北區工程處(11268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勞務採購契約第7條履約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不允許共同投標。 (二)本標案適用我國「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締約國,非條約或協定國家之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三)投標廠商基本資格應符合下列任一項: 1.營業項目代碼: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都市計畫科。 (3)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2.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1)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2)章程:營建投資與營建管理之分析、財務規劃、研究與諮詢服務。 3.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H701不動產投資業、I102投資顧問業、I103管理顧問業、I199其他顧問服務業等任一項營業項目。 (四)請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106年3月31日開標日僅開資格標,預定決標日為議價日。(一)106年3月31日上午9時30分截止投標,上午10時整開資格標審查。(二)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評選,廠商簡報及評選會議時間將另行通知,地點同開標地點:本局北區工程處第一會議室(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4樓)。(三)評選出最優勝廠商後議約時間將另行通知。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請求釋疑期限自106年2月24日公告日起至3月6日止,逾期不予受理。招標機關對廠商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3月24日(含)前以書面或更正公告方式回覆請求釋疑廠商。 三、押標金繳納:無需繳納。 四、本採購案無預付款金額及保固保證金。 五、履約保證金額度:決標(契約)金額之百分之10(10%)。 六、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七、本標案投標及開標地點皆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北區工程處(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4樓);外標封收件人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北區工程處」為收件人,其餘文件內容仍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為主。 八、本機關若有招標文件之補充規定,將於106年3月24日前公告並公布於政府電子採購網站,電子領標廠商請逕至網站下載。如投標廠商未能依規定時限領取該文件或下載所致之任何損失,概由投標廠商自行負責。 九、為維護投標廠商權益,請於截止收件時間前,隨時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查詢。 ※更正公告說明:本次更正公告內容,一、頒發第1號補充規定(詳如附件)二、答覆廠商對招標文件之疑義,檢附廠商對招標文件之疑義及本局答覆資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3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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