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5 已截止

106年度個人電腦、週邊設備及軟硬體委外維護服務作業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公告日:106/01/26 截止日:106/02/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903,6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6/02/15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5 - 辦公室機器及設備(包括電腦)之維修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侯惠卿/董承湘
聯絡電話 (02)27287910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四樓
聯絡人 侯惠卿/董承湘
聯絡電話 (02)27287910
傳真號碼 (02)2720378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於契約終止日前,若未及完成簽訂新維護契約,廠商同意應機關要求繼續履行本服務契約,直至機關新維護契約簽訂為止並以三個月為限,其間之服務費用以本契約每月服務費用計算之。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6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6樓6-509出納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書面招標文件100元,電子招標文件40元。 五、如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將限於106年2月9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請求釋疑,疑義處理結果,並將於106年2月1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15 17:00
開標時間 106/02/16 14: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6樓605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四樓總收文或台北郵政49-1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4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中類為I3(資訊服務業)或小類為F118(資訊軟體批發業)或小類為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或小類為F218(資訊軟體零售業)或小類為E605(電腦工程業)等或與本採購標的相關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以總價報價。 二、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 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3時20分(配合銀行之辦公時間)。地點:市政大樓6樓南區新建工程處秘書室出納股2.郵遞購領:書面文件費新臺幣100元(請匯入台北富邦銀行公庫處「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其他雜項收入」帳戶),另請附貼足50元郵資之大信封1個並註明購領標案名稱及案號,寄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六樓新工處出納股。3.電子領標: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四、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侯惠卿/董承湘
聯絡電話
(02)27287910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四樓
聯絡人
侯惠卿/董承湘
聯絡電話
(02)27287910
傳真號碼
(02)27203781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於契約終止日前,若未及完成簽訂新維護契約,廠商同意應機關要求繼續履行本服務契約,直至機關新維護契約簽訂為止並以三個月為限,其間之服務費用以本契約每月服務費用計算之。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6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6樓6-509出納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書面招標文件100元,電子招標文件40元。 五、如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將限於106年2月9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請求釋疑,疑義處理結果,並將於106年2月1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15 17:00
開標時間
106/02/16 14: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6樓605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四樓總收文或台北郵政49-1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4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中類為I3(資訊服務業)或小類為F118(資訊軟體批發業)或小類為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或小類為F218(資訊軟體零售業)或小類為E605(電腦工程業)等或與本採購標的相關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以總價報價。 二、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 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3時20分(配合銀行之辦公時間)。地點:市政大樓6樓南區新建工程處秘書室出納股2.郵遞購領:書面文件費新臺幣100元(請匯入台北富邦銀行公庫處「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其他雜項收入」帳戶),另請附貼足50元郵資之大信封1個並註明購領標案名稱及案號,寄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六樓新工處出納股。3.電子領標: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四、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15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018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93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94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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