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彰化縣大城鄉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47.74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65 - 燈絲電燈泡或放電式燈泡;弧光燈;照明設備;上述各項之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建設課姚雅毓、秘書室黃筱珺 |
| 聯絡電話 | (04)8942980#140、123 |
| 機關地址 | 527彰化縣大城鄉東城村中平路185號 |
| 傳真號碼 | (04)894671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6/06/01 |
| 原公告日 | 106/05/2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3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3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5元 |
| 總計 | 34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彰化縣大城鄉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527彰化縣大城鄉東城村中平路185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台幣陸佰元整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06/08 09:30 |
| 開標時間 | 106/06/08 10:30 |
| 開標地點 | 本所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貳萬肆仟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郵遞大城郵政第二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所秘書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6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金額用罄時止,以先達到者為準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資格摘要】:凡政府登記有案且可提供本採購案標的物之合格廠商。投標時應繳附下列影本:(一)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得以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代之)、(二)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本所保留通知得標廠商應於接獲通知日起二日內將各項證件正本送本所供查驗之權利,如影本與正本不符,查係偽造或變造者,得取消得標資格;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或無欠稅證明) 」。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更正: 1、截止收件期限:106年6月8日上午09時30分 開標日期:106年6月8日上午10時30分 2、更正招標文件:「估價單」(第2頁)之項次38及說明欄第3點。 3、原領標廠商得持原領標證明換領文件,電子領標廠商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上班時間)以無記名方式向本所秘書室洽購或通信領購(請自行考量投標郵遞時程);圖說文件費600元整,親領者以現金購買;通信領購(以現金或匯票)圖說文件時需書明採購名稱,附回郵大信封(30*40)並貼妥限時掛號郵資52元,於截標期限內寄至本所秘書室;本採購提供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新台幣30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15%)。 【採購地點】:彰化縣大城鄉 【付款方式】:依契約第五條辦理。 【其它】: 1、如經依採購法第101條規定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分別於同法第103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規定之期限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2、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不另行通知。 3、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及信箱: 彰化調查站:04-7248888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 彰化縣採購稽查小組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大城鄉公所政風室:04-8942980轉145 。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電話:大城鄉公所(建設課、秘書室)04-8942980轉140、123。4、投標廠商應派代表到現場(未由負責人出席者須有廠商授權書),以備現場說明、減價等事宜;廠商如未派代表到場者,視同放棄處理,本所不再另為通知。5、本案為分批交貨驗收,但全部批數交貨完畢後付款。6、以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預估上限為新台幣540,000元整。7、本契約如有未盡事項悉依承辦單位及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彰化縣大城鄉公所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6/08 09: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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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彰化縣大城鄉公所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