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彰化縣埤頭鄉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47.72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民政課 凃松村 |
| 聯絡電話 | (04)8922117#113 |
| 機關地址 | 523彰化縣埤頭鄉合興村斗苑西路138號 |
| 傳真號碼 | (04)892814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09/11/27 |
| 原公告日 | 109/11/2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5元 |
| 文件代收費 | 13元 |
| 總計 | 28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彰化縣埤頭鄉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彰化縣埤頭鄉合興村斗苑西路138號彰化縣埤頭鄉公所收發或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現場領標費用每份新台幣500元整;郵購者須附A3回郵信封並貼足52元郵資,於領標期限內寄至彰化縣埤頭鄉合興村斗苑西路138號彰化縣埤頭鄉公所行政室收。電子領標費:250元整。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9/12/03 10:00 |
| 開標時間 | 109/12/03 10:30 |
| 開標地點 | 本所發包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40,000元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10/02/01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彰化縣埤頭鄉合興村斗苑西路138號彰化縣埤頭鄉公所行政室或電子投標至http://web.pcc.gov.tw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持有最近五年內承包墓塚建造經驗證明之自然人,或政府登記有案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時間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者亦同。 二、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招標文件。 三、無電子領標證明者視為不合格標,如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 四、決標方式:本案採單價決標,全年預估約48門。 五、每墓墓塚建造費(每門)預算金額:新台幣20,488元,約48門。 六、付款方式:墓塚建造費按實作數量結算請款,即每完工5個以上墓塚建造,由承包商辦理結算向本所請款1次。 七、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八、本案於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彰化縣埤頭鄉公所(地址:彰化縣埤頭鄉斗苑西路138號、電話:04-8922117、傳真:04-8928146)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9/12/03 10: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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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彰化縣埤頭鄉公所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