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第二期目前尚提案中機關得保留擴充之權利擴充金額上限至採購金額(新台幣2,717,828元整)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原統一折扣率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2彰化縣田尾鄉公所路20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所財行課洽購每份新臺幣40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2彰化縣田尾鄉公所路201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1.技師事務所:其主持人(即執業技師)須為水利技師、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其營業範圍須包括水利或土木工程。
3.同一公司或事務所就採購案僅具ㄧ投標資格,內部各單位不可分別投標,否則均為不合格標。
4.投標廠商須未受停業處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38條、第39條或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113年7月31日更正公告補充內容如下--------------
1、招標公告後續擴充補充說明採購金額為新台幣2,717,828元整。
2、投標須知第五十一條補充說明採購金額為新台幣2,717,828元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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