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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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2/24 | 廢標 | 0 家 | 廢標 | 檢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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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名稱 | 臺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 |
| 機關代碼 | 04550147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393 - 其他通用機具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李旺寰 |
| 聯絡電話 | (02)25162519#5814 |
| 機關地址 | 104臺北市中山區民族東路336號 |
| 傳真號碼 | (02)2516010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條 |
| 辦理方式 | 補助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預計擴充之項目為代操作及機械設備保養;且該擴充之期間為自設備啟動營運後36個月,金額為新台幣500萬元。所需人員至少2名,期間自115年9月至118年8月。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79.67.1 臺北市市場處 |
| 補助金額 | 36,000,000元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是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3/11/11 |
| 原公告日 | 113/11/0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1.規劃動線順暢之有機垃圾處理程序,符合批發市場運作模式,並具備緊急備用產線或其他緊急處理方案。 2.此套有機垃圾處理系統之破碎、製漿效率需於每小時15公噸,每日預計完成量為50公噸果菜廢棄物,預計整體作業時間落於5小時內完成,並需達到減少外運殘渣重量70%以上。 3.因應未來人力不足之問題,此套處理系統不設置撿拾平台,且須具備自動分類有機垃圾中的雜物(如塑膠繩/袋、鐵器、刀具、瓶罐等)的能力,其餘人力需求應盡量精簡,廠商須提供全套設備操作所需人力、工作時間及工作內容說明,並繪製人力與產線的配置圖。 4.有機垃圾處理系統於B1樓的設置面積需於500M2範圍內。 5.提供設備年維護費用預估項目價格表(含耗材更換與保養),以利本公司有效控制往後設備維護費用。 6.完善地下一層樓有機垃圾處理場應規劃外部參觀動線,並有效控制B1樓作業區、1樓投入口之異味問題,以利維護市場環境品質。 7.提升設備管理效能,應於地下一層設置中控室、其內部所需之相關控制系統及設備,包含PLC控制箱、人機操作介面、操作螢幕等皆須於本案進行設置,確保作業安全性及異常主動通報機制。 餘詳需求書。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否 |
| 原因 | 依公司採購慣例辦理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民族東路336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臺幣200元,現場繳付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3/11/21 17:00 |
| 開標時間 | 113/11/22 10:00 |
| 開標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民族東路336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90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民族東路336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日起至116年2月28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資本額500萬元以上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
| 附加說明 | 1.決標後,若政府補助經費未到位時,得待補助經費到位後再行撥付。 2.本案可能因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包括但不限於土建標廠商遲延履約、政府補助經費尚未到位等)暫停施工。投標廠商同意並確認,已將前開停工期間(其事由包括但不限於配合土建工程進度、土建廠商遲延履約、政府補助經費尚未到位等)所可能衍生之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成本、費用或損失,計入本案投標之契約價金,並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提出訴訟、提出異議、申請調解、提付仲裁),就停工期間相關事項向本公司請求任何補償、賠償或主張,亦不得請求將停工期間暫停施作之天數計入實際施工期間或履約期限,或因此主張終止或解除契約並向本公司請求賠償因契約終止或解除而生之損害。 3.倘決標金額超出補助經費額度,方採以公司配合款支應。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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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