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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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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5/19
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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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林內站至永康站;雲林縣(林內站材料場點交鋼軌)、嘉義縣(大林站、南靖站)及臺南市(隆田站、永康站)配合本段鋼軌抽換後之軌道電路腳套線安裝、計軸器拆卸及組裝、電力連軌線焊接及復舊等接續作業。
備註:電阻火花焊軌基地(場焊:林內站內)。
1.決標後由機關通知召開協調會議,決定開工日期,並於開工日起300日(工作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1)即開工日起300工作天內完成全部鋼軌焊接作業(包含焊軌基地整備)及其他契約訂定鋼軌抽換後相關配合之工項。
(2)廠商得依施工計畫14天前提出路線封鎖及電車線斷電申請廠商於焊接作業,完成後應報請機關查驗,經機關確認後,方能繼續配合道班抽換鋼軌作業(即除鋼軌焊接作業等以外全部工項),皆為履約期限內執行完成。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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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嘉義工務段鋼軌抽換工程
押標金:
2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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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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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3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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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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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5/17
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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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站場及平交道
(一) 規劃、設計部分:
(1)決標後由機關通知召開協議組織會議,決定開工日期。
(2)委託測量部分:依本局通知作業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
(3)規劃設計部分:
(a)廠商接到本局通知日起,應在30日曆天內提出規劃部分服務事項成果(期中報告)1式10份送交本局審查,並依本局指定日期簡報(期中簡報)。
(b)規劃成果簡報後,廠商接到本局審查意見書面並於指定期限內,依本局審查意見修正完成,提出期末報告1式10份送交本局辦理期末審查,並依本局指定日期再次簡報(期末報告),並依各單位意見修正完稿後製作規劃報告書(含基本設計圖)1式10份。
(c)規劃成果簡報後,廠商接到本局審查同意書面通知日起,應在60日曆天內,提出細部設計部分服務事項成果,將設計圖說及施工預算書等1式10份送交本局審查。
(d)設計成果經本局審查後,廠商接到本局審查意見書面並於指定期限內,依本局審查意見修正完成,否則依約罰款,修正次數以3次為限。
(e)設計成果經本局審定成立預算後,廠商應將發包所需之各項圖說及施工預算書送交本局辦理發包,並依本局指定開標時間,派員到現場說明,並協辦工程招標、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與開標中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標單內容、施工計畫及配合解釋設計疑義等。
(f)視情況配合出席有關本工程之相關現場會勘說明會。
(g)其他廠商應辦事項,應於獲本局書面通知辦理日期限內,辦理完成。
(h)以上各款未依限期完成,視同逾期,依罰則相關規定罰款。
(i)以上工作不包含本局審查時間及舉辦說明會、簡報等所需時間。
(4)工程監造部分:廠商提供之工程監造管理技術服務,以主體工程決標之日起,迄本主體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為服務工作期限。
(二)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 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三)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機關審核及修改時間。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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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工務段轄內站場及平交道積水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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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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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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