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民生路4-18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相關營業項目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三)得標廠商需檢附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四)投標時檢附產品認證:安全設計: UPS整機不得干擾週邊設備並通過經濟部商品檢驗局BSMI檢測合格證明,及內政部消防署整機消防緊急用蓄電池設備檢驗合格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修訂招標文件中:投標須知截標及開標時間
2.第貳、一、(二) 、12.項 : 具簡易的容量測試功能;UPS提供內建或外接其他軟硬體設備模擬重載(至少可測至單機最大容量80%)測試內部 ………。
第貳、一、(七) 、2、(1)、F項 : 可記錄每天/每周/每月/每年的運行kW小時數(可外接其他軟硬體設備達成)。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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