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無法決標 | 0 家 | 未公開具體原因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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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代碼 | A.9.51.2 |
| 標的分類 | 未分類 |
| 決標方式 | 未記載 |
| 聯絡人 | 黃惠君 |
| 聯絡電話 | (02)23220322#38353 |
| 機關地址 |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三段155巷57號 |
| 傳真號碼 | (02)3322958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0條第2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選擇性招標(個案)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選擇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9/10/1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8元 |
| 總計 | 17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三段155巷57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現金新台幣200元整,請洽本院總務組本案承辦人購領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9/10/19 17:00 |
| 開標時間 | 109/10/20 11:00 |
| 開標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三段155巷57號4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12,900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三段155巷57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次日起至110年9月30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繳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已列為健保給付品項之特材須提出健保碼(請標明健保碼)。 (四)本案標的(含配件)之衛生福利部之醫療器材許可證影本(規格欄或效能欄如載明詳仿單者,一併檢附仿單)及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若為自製產品者,得以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代之)。 註: 1.本案標的若非屬衛生福利部認定之醫療器材(即無須衛生福利部許可證及販賣藥商許可執照影本)者,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2.若係For Research Use Only或Not for use in diagnostic procedures,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或經機關申購單位審核規格同意,可免附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及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 3.衛生福利部若頒訂最新之法令規定,則依最新法令規定辦理。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 購買文件之售價及付款方式 | 標單每份售價新台幣貳佰元整;如以郵購方式購買者,請加附回件信封(請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限時掛號回郵郵資新台幣二百元(多退少補),並註明「郵購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AM090290上聲門導氣管LMA單價合約招標案」,逕寄「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三段155巷57號台大癌醫中心醫院收發室收」,本院收到郵購函件後,最遲應於接到郵購之次日(若為例假日則順延),即將標單文件寄送郵購人,郵購標單者,請自行估算郵寄時間;如因時間或郵資不足或郵寄錯誤或其他未按規定辦理而導致延誤者,廠商自行負責。 |
| 其他 | 一、本案投標文件可採電子領標,但尚不接受電子投標,以人工方式開標,廠商採用電子領標者,請投標時再繳交「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放入自備之投標封內,並請於截標前將投標文件親自或寄(送)達本院。 二、如有疑問請來院親洽或電洽承辦人。 三、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請廠商至本院投標或開標時配合下列事項: (一)請將本招標公告印出攜至本院,並於大門口出示。 (二)向大門保全人員索取「癌醫COVID-19風險評估表」並填寫完畢。 (三)換電梯卡至開標地點。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9/10/19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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