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5034 已決標公告

「自108年至110年本署所屬退休教職員年金改革退休所得重審處分訴訟階段委託律師服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勤理法律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610,000
原始預算
$ 9,960,000
底價金額
$ 7,61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機關代碼 A.9.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1 - 法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綰婷
聯絡電話 (04)37061433
機關代碼 A.9.3
單位名稱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機關地址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4號
聯絡人 陳綰婷
聯絡電話 (04)37061433
傳真號碼 (04)2333554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7/12/21
原公告日 107/12/14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07/12/27 17:00
開標時間 107/12/28 09:00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合法立案之律師事務所。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依律師法第7條及第11條及司法院公告應附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管轄區域內律師公會會員證書以及經法院准許登錄之相關證明文件 3、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所得稅證明: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 4、廠商信用證明文件: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 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證明文件,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自108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決標日晚於108年1月1日時,自決標日起算。)若已達契約金額上限則視同終止。 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投標廠商聲明書為正本外,其得為影本。影本之尺寸與正本不一致,或未載明與正本相符、未加蓋廠商印章或簽署等情事,而不影響辨識其內容或真偽者,不影響其有效性。 更正公告:修正投標須知,請以更正招標公告之招標文件為準,務必重新下載。 107年12月20日第2次公告,本案廠商投標時無須檢送契約,投標須知第25條刪減文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2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9.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綰婷
聯絡電話
(04)37061433
機關代碼
A.9.3
單位名稱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機關地址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4號
聯絡人
陳綰婷
聯絡電話
(04)37061433
傳真號碼
(04)23335545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7/12/21
原公告日
107/12/14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07/12/27 17:00
開標時間
107/12/28 09:00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合法立案之律師事務所。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依律師法第7條及第11條及司法院公告應附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管轄區域內律師公會會員證書以及經法院准許登錄之相關證明文件 3、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所得稅證明: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 4、廠商信用證明文件: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 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證明文件,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自108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決標日晚於108年1月1日時,自決標日起算。)若已達契約金額上限則視同終止。 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投標廠商聲明書為正本外,其得為影本。影本之尺寸與正本不一致,或未載明與正本相符、未加蓋廠商印章或簽署等情事,而不影響辨識其內容或真偽者,不影響其有效性。 更正公告:修正投標須知,請以更正招標公告之招標文件為準,務必重新下載。 107年12月20日第2次公告,本案廠商投標時無須檢送契約,投標須知第25條刪減文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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