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13號13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13號13樓本署秘書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是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團體應檢附依法設立(各級政府或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證明文件,如無法申辦核發本條第1及第2項之證明文件者,得免附具。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對「投標須知」有不明瞭之處,請於投標期限內洽本署秘書室事務科陳先生,電話:(02)2550-5500分機:1326。
(二)投標廠商對「需求規範」有不明瞭之處,請於投標期限內洽本署稅則法制組許先生,電話:(02)2550-5500分機:1082。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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