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履約期限內,依原契約價格、原條件增購,增購總價上限為預算金額之25%。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1號5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1號1樓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應檢附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或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至非屬公司組織、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公私立大專院校則免,惟應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以供查驗。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納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有效期限內之會員證。
附加說明
(一)樣衣:
1.男版:冬季西裝外套1件、冬季男制褲1件、夏季男制褲1件、短袖白襯衫1件、長袖白襯衫1件、夏季驗貨褲1件、夏季淺藍色驗貨服1件、冬季驗貨褲1件、冬季淺藍色驗貨服1件。
2.女版:冬季西裝外套1件、冬季制裙1件、夏季制裙1件、女制褲1件、短袖白襯衫1件、長袖白襯衫1件、夏季驗貨褲1件、夏季淺藍色驗貨服1件、冬季驗貨褲1件、冬季淺藍色驗貨服1件。
3.通版:冬季驗貨夾克1件。
以上樣衣共計20件,樣衣請各投標商於上班時間至本關看樣,並依所提供樣衣外觀樣式製作(含副料),於投標時檢附上述所規範之樣衣數量供審。(得標廠商所送樣衣將留存於本關。)
(二)樣布:
1.白色襯衫主布料。
2.淺藍色驗貨襯衫主布料。
3.冬季驗貨夾克主布料。
4.夏季驗貨褲主布料。
5.冬季驗貨褲主布料。
以上合計5種樣布(20 cm × 20 cm 以上),廠商須依主布料基本規格製作「規格送審表」各一式10份並列入企劃書內(如附表),於投標時檢附供審,並於得標後列入契約(得標廠商所送企劃書列入契約一部分,製作樣布留存於本關),得標廠商不得以其他規格、顏色之布料替換。若經審不符本案所訂布料基本規格,視為不合格標。
(三)廠商資(規)格經審查合格者,始得參加評審,樣品不得增加非關本案之服裝飾品(吊牌),合計20件樣衣,5件樣布。未得標廠商樣品由廠商自行領回,機關不另支付樣品裁製費。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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