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設置高科技貨櫃檢查儀可提高開櫃查驗準確性,縮短通關流程加速通關,進口貨物開驗比率減少,被偷竊及破損機率降至最低,可減輕進口人成本負擔;海關通關自動化增加此配套措施,可有效執行進出口管制法令。新購門框式貨櫃檢查儀採用高能量射源系統,除可有效提升X光穿透力,另搭配材質區分功能,在圖像上以不同顏色標識不同材料並具物質識別能力,將可有效改善貨物影像鑑別度,進一步提升整體查緝效能。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六號(本關海港大樓1樓第3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六號海關大樓1樓服務中心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本案工程進行如遇物價波動時,依「營造工程物價總指數」,就漲跌幅超過2.5%,於估驗完成後調整工程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詳投標須知。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114年6月17日因廠商疑義修正招標文件項目:
1.投標須知:延長等標期至114年6月30日截標,開標時間延至114年7月1日。
2.投標招標其契約文件:收受投標文件之截止期限為民國114年6月30日下午5時0分止。
3.標單價目表(工程詳細表):新增6.臨時性活動遮雨棚。
4.統包財物採購契約(第14頁):修正B.工程開(施)工前階段。
5.統包需求說明書(土建及機水電):
(1)第8頁:補充說明7.儀檢車輛移動區域施作臨時性棚架。(至少淨高6M、淨寬8M、淨長14M)
(2)第10頁:修正屏蔽設施需求面積為400±5%m2。
(3)第12頁:新增8.替代作業區(5).。
(4)第31頁:新增3.戶外活動式遮雨棚(租用)2.已覆蓋崗哨為原則。
6.統包需求說明書(儀器及設備):(第36-37頁):5.2.6傅立葉轉換紅外線光譜儀新增參考廠牌型號PerkinElmer Spectrum 3 FT-IR。
7.需求規格對照表(儀器及設備部分):項次122新增參考廠牌型號PerkinElmer Spectrum 3 FT-IR。
114年5月29日因廠商疑義修正招標文件項目:
1.投標須知:延長等標期至114年6月18日截標,開標時間延至114年6月19日,開標地點改為第3會議室。
2.統包財物採購契約:廠商之計畫主持人或協同計畫主持人須參與施工前會議(P57)
3.統包需求說明書(儀器與設備部分): 1.1.6.4保險、3.2.2.1 (3) 屏蔽設施主構造、3.2.2.2控制室、4.2.2.1系統硬體、4.2.2.2系統軟體及5.2.8資訊設備。
4.需求規格對照表(儀器及設備部分):項次87、103、105、124、125。
5.投標招標其契約文件:收受投標文件之截止期限為民國114年6月18日下午5時0分止。
6.綜合規劃報告書:工程預定進度表(含申請建照)--1.統包工程(含設計及施工)-418日曆天(不含竣工執照申請期程60日)(P15)
114年4月29日修正招標文件項目:
1. 投標須知第27點: "周二"修正為"星期二",投標須知第81點: "周一"修正為"星期一"。
2. 共同投標規定及共同投標協議書更新為114年4月22日最新版。
3. 更正評選委員陳照烱學經歷。
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正投標須知範本,投標須知更新為最新版本(114/3/28版本)。另請注意投標封附上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一)各投標者廠商負責人或受委託人出席開標會場,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經招標機關查驗符合,始得處理開標相關事宜,受委託人參與開標應另檢具委託代理授權書,並裝入標封內送達或於開標時出示以供審查,另有中途更換委託人之情形,需重新檢附委託代理授權書以供審查。機關於開標前,查對前開人員身分證明不符時,得要求該人員出場,或暫停開標。
(二)投標廠商對「投標須知」(投標程序)有不明瞭之處,請於投標期限內洽本關秘書室事務股李先生,電話:(02)24202951#6161;對「統包需求說明書」(儀器及設備)有不明瞭之處,請於投標期限內洽本關稽查組儀檢一課蘇小姐,電話:(02)24283404;對「統包需求說明書」(土建及機水電)有不明瞭之處,請於投標期限內洽本關秘書室營繕股高先生,電話:(02)24202951#3611。
(三)「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及「投標廠商聲明書」,應加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印章,未加蓋者得視為不合格標。
(四)投標文件如有更改之處,應加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印章。
(五)領標方式:由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標系統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六)本案上傳之招標文件均以LibreOffice編輯,為避免文件排版異常或失真,請於下列網址下載免費軟體逕行安裝LibreOffice中文官網網址如下:http://zh-tw.libreoffice.org/。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