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3396789分機1802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中壢稽徵所及新竹分局辦公廳舍建置計畫—委託新建營運可行評估」案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3.7 財政部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金額
1,500,000元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招標資料: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50元(若為郵寄領標,請另準備回郵信封及足夠郵資,並考量郵寄所需時間)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3/09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3/10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本局6樓第三會議室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1樓總收文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為建築師事務所、工程顧問公司、管理顧問公司,並提供下列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1.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證書、開業證書、當年度公會會員證。2.工程顧問公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管理顧問公司: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4.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本案專業服務者:設立(登記)或立案證書影本(如:法人登記證書)。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2.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四)廠商信用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簽署投標廠商聲明書,否則以不符合投標要件處理。
(二)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分證明(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 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或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投標廠商若由負責人出席,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無須出示授權書,參與上開作業時,得以簽名代替蓋章,或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確認。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出席,則應填寫並出示本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參與上開作業時,得以簽名(簽代理人姓名)代替蓋章,或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確認。
(三)廠商應遞送投標文件份數:1式1份;及服務建議書份數:1式10份。
(四)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3,000,000元整決標。
(五)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至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及地點代之。
(六)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七)為響應環保政策,請出席投標廠商自備環保杯,本局恕不提供紙杯。
(八)有關招標規範疑義,請洽綜合規劃科:藍得通,03-3396789分機1510;秘書室鄭宜蓉,03-3396789分機1802。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2-24T02:08:55+08:00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50元(若為郵寄領標,請另準備回郵信封及足夠郵資,並考量郵寄所需時間)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本局6樓第三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1樓總收文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為建築師事務所、工程顧問公司、管理顧問公司,並提供下列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1.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證書、開業證書、當年度公會會員證。2.工程顧問公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管理顧問公司: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4.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本案專業服務者:設立(登記)或立案證書影本(如:法人登記證書)。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2.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四)廠商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簽署投標廠商聲明書,否則以不符合投標要件處理。 (二)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分證明(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 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或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投標廠商若由負責人出席,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無須出示授權書,參與上開作業時,得以簽名代替蓋章,或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確認。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出席,則應填寫並出示本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參與上開作業時,得以簽名(簽代理人姓名)代替蓋章,或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確認。 (三)廠商應遞送投標文件份數:1式1份;及服務建議書份數:1式10份。 (四)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3,000,000元整決標。 (五)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至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及地點代之。 (六)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七)為響應環保政策,請出席投標廠商自備環保杯,本局恕不提供紙杯。 (八)有關招標規範疑義,請洽綜合規劃科:藍得通,03-3396789分機1510;秘書室鄭宜蓉,03-3396789分機1802。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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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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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中壢稽徵所及新竹分局辦公廳舍建置計畫—委託新建營運可行評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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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911-政府行政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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