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原因
現場領標俾利時程控管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22號二樓管理課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整,於現場領標給付。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10/19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10/20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22號地下一樓會議室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22號二樓管理課
其他: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其他:履約期限
111年11月1日至112年10月31日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自然人則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投標廠商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投標。
(二)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自然人則免):廠商提供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應蓋公司與負責人章)。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民國111年10月13日9時00分起至111年10月19日17時00分止,於上班時間內洽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22號本公司管理課辦理。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22號本公司管理課。 (三)投標截止期限: 民國111年10月19日17時00分止。 (四)開標地點及時間: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22號地下一樓會議室,於111年10月20日上午10時00分開標。 (五)招標方式: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另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本次招標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與廠商議價決標」。 (六)其他: 詳投標須知內容。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母分公司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fetched_at
2022-10-16T11:27:03+08:00
機關地址
111 臺北市 士林區 忠誠路二段122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22號二樓管理課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整,於現場領標給付。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22號地下一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22號二樓管理課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11年11月1日至112年10月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自然人則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投標廠商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投標。 (二)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自然人則免):廠商提供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應蓋公司與負責人章)。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民國111年10月13日9時00分起至111年10月19日17時00分止,於上班時間內洽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22號本公司管理課辦理。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22號本公司管理課。 (三)投標截止期限: 民國111年10月19日17時00分止。 (四)開標地點及時間: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22號地下一樓會議室,於111年10月20日上午10時00分開標。 (五)招標方式: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另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本次招標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與廠商議價決標」。 (六)其他: 詳投標須知內容。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母分公司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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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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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土地銀行天母分行行舍環境清潔維護勞務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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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874-建築物清潔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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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