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A.7.31.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12 - 保險(包括再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不包括強制性社會安全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委託三科廖小姐 |
| 聯絡電話 | (02)23493456#7693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
| 傳真號碼 | (02)2312127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9教育部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是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10/02 |
|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 115/09/0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是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8元 |
| 總計 | 17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11/03 10:00 |
| 開標時間 | 115/11/03 10:10 |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50萬元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採購部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
|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 為維持採購作業之秩序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為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採購部已另訂本案共同供應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涵蓋適用機關眾多,避免影響機關預算執行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合法營業之本國保險業或外國保險業在臺分公司。 2.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發之保險公司營業執照,營業範圍載明經營保險業務。 3.人壽保險或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端領標作業)。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招標文件費用150元,請依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一)郵遞投標或非於投標截止日當日遞送投標文件: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地址: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二)投標廠商派遣專人於投標截止日至現場投標: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組(地址: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其它內容】: (一)洽辦機關:本案係臺灣銀行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40條代理教育部辦理招標。 (二)履約期限:訂購機關於訂購前得與立約商約定交付保單期限,立約商應於期限內配合繳件(保單)。保險期間:自中華民國116年1月1日上午零時至 116年12月31日午夜十二時止,餘詳招標文件。 (三)履約地點:包括臺灣本島及外島,囿於系統設計,僅以上述地點代表。 (四)押標金金額:新臺幣50萬元。 (五)電子領標:(1)電子領標網頁:https://web.pcc.gov.tw (2)廠商應繳交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系統使用費(3)政府電子採購網因故暫停服務時,俟系統恢復後,再行下載同案招標文件。 (六)本案採單價決標。 (七)本案所列採購金額、預算金額係預估,僅供參考。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