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段45號
履約期限
於接到訂購機關之訂購單次工作日起算14日內(外島地區為20日內),餘詳附加說明及招標文件規定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本案共同供應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涵蓋適用機關眾多,避免影響機關預算執行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招標文件費用150元,請依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現場投標:臺灣銀行採購部開標服務中心(地址: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郵遞投標: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地址: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其它內容】:
(一)洽辦機關:本案係臺灣銀行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40條代各機關、學校等辦理招標,囿於系統設計,僅以上述機關代表。
(二)履約期限:接到訂購機關之訂購單次工作日起算14日內(外島地區為20日 內),餘詳招標文件。
(三)本案所列採購、預算金額係預估,僅供參考。
(四)押標金金額為:新臺幣100,000元整。
(五)電子領標:(1)廠商得採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頁:https://web.pcc.gov.tw/(2)採電子化領標之廠商,應繳交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系統使用費(3)政府電子採購網因故暫停服務時,俟系統恢復後,再行下載招標文件,惟應自行掌握投標截止時間。
(六)本案履約地點包括台灣本島及外島,囿於系統設計,僅以上述地點代表。
(七)本案另公告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本案各項價格資料並檢附詢價報價單供使用,惟不得作為正式投標報價用。廠商提供之價格資料倘經評估不合理恐將影響本案續辦採購。
【本案詢價報價單電子檔,廠商得於臺灣銀行網站(網址:https://www.bot.com.tw)首頁上列快速連結選項點選→「政策性業務→代辦採購業務→公告事項→招標資訊、開標作業、決標作業」後直接下載】。
【註】 本案業已製妥第114-084號招標文件修正書備領,茲修正「契約條款附件一印刷機用油墨、版紙商品項目表」,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其他招標文件規定維持不變,以上修正文件之電子檔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領取(電子領標免費),或於臺灣銀行網站(網址: https://www.bot.com.tw)首頁上列快速連結選項點選→「政策性業務→代辦採購業務→公告事項→招標資訊、開標作業、決標作業」直接下載。投標廠商請依本招標文件修正書所附之第1次修訂招標文件內容,準備投標文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