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P5-113037 已決標公告

車輛(汽車、機車)保險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3/11/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共同供應契約 / 多廠商決標(原公告未揭露單一得標廠商)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71,600,000
原始預算
$ 524,000,000
底價金額
$ 471,6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7.3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12 - 保險(包括再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不包括強制性社會安全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依倫
聯絡電話 (02)23493456#7687
機關代碼 A.7.31.1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聯絡人 蔡依倫
聯絡電話 (02)23493456#7687
傳真號碼 (02)2312127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1內政部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07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3/07/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15 10:00
開標時間 113/11/15 10:1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持採購作業之秩序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及招標文件規定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已另訂本案共同供應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涵蓋適用機關眾多,避免影響機關預算執行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資格為合法設立登記之本國財產保險業或外國財產保險業在臺分公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發之保險公司營業執照 2.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臺灣銀行採購部自104年起不再販售紙本標單)。 (二)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投標廠商可至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7樓,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管理科閱覽電子招標文件之書面文件。 (三)招標文件領取地點: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端領標作業)。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電子招標文件費用150元,另請依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繳交電子領標費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一)郵遞投標或非於投標截止日當日遞送投標文件: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二)投標廠商派遣專人於投標截止日至現場投標:臺灣銀行採購部開標服務中心(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三)以郵遞方式投標者,投標廠商應自行預估郵遞時間,逾投標截止期限寄達者不予接受。投標廠商派遣專人投標者,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送達。 (四)其餘投標相關規定詳招標文件。 【其它內容】: (一)洽辦機關:本案係臺灣銀行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40條代各機關、學校等辦理招標,囿於系統設計,僅以上述機關代表。 (二)押標金金額:固定金額,一律為新臺幣500萬元。 (三)履約期限:訂購機關於實際訂購後得與立約商約定交付保單期限,立約商應於期限內配合繳件(保單)。 (四)電子領標:(1)廠商應採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頁:http://web.pcc.gov.tw/(2)採電子化領標之廠商,應繳交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系統使用費(3)政府電子採購網因故暫停服務時,俟系統恢復後,再行下載同案招標文件。 (五)本案採分項單價復數決標。全案預算金額及採購總金額均為新臺幣5億2,400萬元。各項次得標廠商家數以11家為上限。 (六)本案所列採購金額、預算金額係預估,僅供參考。 (七)本案履約地點包括臺灣本島及外島,囿於系統設計,僅以上述地點代表。 (八)為合理評估採購價格,本案另公告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本案各項價格資料並檢附詢價報價單供使用,惟不得作為正式投標報價用。【本案詢價報價單電子檔廠商得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或於臺灣銀行網站(網址: http://www.bot.com.tw)「首頁上列快速連結選項點選→政策性業務→代辦採購業務→公告事項→招標資訊、開標作業、決標作業」直接下載。】 【註】投標廠商請注意: 1.本(LP5-113037-1)案為LP5-113037案廢標後重新辦理招標案件。 2.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功能設定及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開、決標作業之管理,故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仍以原案號LP5-113037辦理公告,惟書面及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為LP5-113037-1。投標廠商應重新領取本次(113年11月07日)公告之招標文件參加投標,並以招標文件所載之招標案號LP5-113037-1繳納押標金。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3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依倫
聯絡電話
(02)23493456#7687
機關代碼
A.7.31.1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聯絡人
蔡依倫
聯絡電話
(02)23493456#7687
傳真號碼
(02)23121277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1內政部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07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3/07/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15 10:00
開標時間
113/11/15 10:1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持採購作業之秩序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及招標文件規定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已另訂本案共同供應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涵蓋適用機關眾多,避免影響機關預算執行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資格為合法設立登記之本國財產保險業或外國財產保險業在臺分公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發之保險公司營業執照 2.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臺灣銀行採購部自104年起不再販售紙本標單)。 (二)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投標廠商可至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7樓,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管理科閱覽電子招標文件之書面文件。 (三)招標文件領取地點: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端領標作業)。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電子招標文件費用150元,另請依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繳交電子領標費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一)郵遞投標或非於投標截止日當日遞送投標文件: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二)投標廠商派遣專人於投標截止日至現場投標:臺灣銀行採購部開標服務中心(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三)以郵遞方式投標者,投標廠商應自行預估郵遞時間,逾投標截止期限寄達者不予接受。投標廠商派遣專人投標者,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送達。 (四)其餘投標相關規定詳招標文件。 【其它內容】: (一)洽辦機關:本案係臺灣銀行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40條代各機關、學校等辦理招標,囿於系統設計,僅以上述機關代表。 (二)押標金金額:固定金額,一律為新臺幣500萬元。 (三)履約期限:訂購機關於實際訂購後得與立約商約定交付保單期限,立約商應於期限內配合繳件(保單)。 (四)電子領標:(1)廠商應採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頁:http://web.pcc.gov.tw/(2)採電子化領標之廠商,應繳交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系統使用費(3)政府電子採購網因故暫停服務時,俟系統恢復後,再行下載同案招標文件。 (五)本案採分項單價復數決標。全案預算金額及採購總金額均為新臺幣5億2,400萬元。各項次得標廠商家數以11家為上限。 (六)本案所列採購金額、預算金額係預估,僅供參考。 (七)本案履約地點包括臺灣本島及外島,囿於系統設計,僅以上述地點代表。 (八)為合理評估採購價格,本案另公告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本案各項價格資料並檢附詢價報價單供使用,惟不得作為正式投標報價用。【本案詢價報價單電子檔廠商得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或於臺灣銀行網站(網址: http://www.bot.com.tw)「首頁上列快速連結選項點選→政策性業務→代辦採購業務→公告事項→招標資訊、開標作業、決標作業」直接下載。】 【註】投標廠商請注意: 1.本(LP5-113037-1)案為LP5-113037案廢標後重新辦理招標案件。 2.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功能設定及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開、決標作業之管理,故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仍以原案號LP5-113037辦理公告,惟書面及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為LP5-113037-1。投標廠商應重新領取本次(113年11月07日)公告之招標文件參加投標,並以招標文件所載之招標案號LP5-113037-1繳納押標金。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89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4615 案
決標方式分佈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