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P5-105039 已決標公告

油品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05/11/1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共同供應契約 / 多廠商決標(原公告未揭露單一得標廠商)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674,154,551
原始預算
$ 15,000,000,000
底價金額
$ 8,707,928,451
決標折數
99.6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7.31.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3 - 煉焦爐產品;精煉石油產品;核燃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委託三科賴小姐
聯絡電話 (02)23493456#7651
機關代碼 A.7.31.1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聯絡人 委託三科賴小姐
聯絡電話 (02)23493456#7651
傳真號碼 (02)2312127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行政院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02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05/08/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10 10:00
開標時間 105/11/10 10:1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0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本案共同供應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廠商資格摘要 1、第一組:(1)油品之製造廠商或供應商,並於全國各地須有加油站至少200站,或進口油品之廠商須具有儲油槽設備,並於全國各地須有加油站至少200站。(2)具備以「加油卡」之列帳系統設備。 2、第二組:油品之製造廠商或供應商,如為進口油品之廠商須具有儲油槽設備。 3、第三組:(1)油氣品之製造廠商或供應商,須有加氣站供機關加氣。(2)具備以「加氣卡」之列帳系統設備。 餘詳招標文件內容。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端領標作業)。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招標文件費用150元,請依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臺銀採購部開標服務中心(地址: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3樓) 郵遞投標:臺銀採購部管理科(地址: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7樓) 【其它內容】 (一)洽辦機關:臺銀採購部代中央政府各機關(國防部暨所屬機關除外)、學校、國營事業單位等辦理招標,囿於系統設計,僅以上述機關代表。 (二)履約期限:以加油(氣)卡加油(氣),交貨日期以立約商確實依本契約規定以油(氣)品加入訂購機關所提供之所屬車船油箱(瓦斯鋼瓶)內。以提貨單或提貨卡(IC卡或磁條卡)提油,訂購機關自行前往提領油品,完成罐裝提油之時即為交貨驗收完成。餘詳招標文件內容。 (三)本案採分組分項單價複數決標。本案所列採購、預算金額係預估,僅供參考。 (四)押標金:新臺幣1,000,000元整。 (五)電子領標:(1)電子領標網頁:http://web.pcc.gov.tw/(2)廠商應繳交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系統使用費(3)政府電子採購網因故暫停服務時,領標廠商得以本招標公告上述「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規定之其他方式購領同案招標文件,或俟系統恢復後,再行下載同案招標文件。 (六)本案履約地點包括台灣本島及外島,囿於系統設計,僅以上述地點代表。 (七)本案因流標並修正部分招標文件內容,已製妥第105-151號招標文件修正書備領,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備領,或至臺灣銀行網站(網址:http://www.bot.com.tw)「共同供應契約-公告事項-招標資訊、開標作業、決標作業」直接下載修正之電子檔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0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3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委託三科賴小姐
聯絡電話
(02)23493456#7651
機關代碼
A.7.31.1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聯絡人
委託三科賴小姐
聯絡電話
(02)23493456#7651
傳真號碼
(02)23121277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行政院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02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05/08/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10 10:00
開標時間
105/11/10 10:1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0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本案共同供應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廠商資格摘要
1、第一組:(1)油品之製造廠商或供應商,並於全國各地須有加油站至少200站,或進口油品之廠商須具有儲油槽設備,並於全國各地須有加油站至少200站。(2)具備以「加油卡」之列帳系統設備。 2、第二組:油品之製造廠商或供應商,如為進口油品之廠商須具有儲油槽設備。 3、第三組:(1)油氣品之製造廠商或供應商,須有加氣站供機關加氣。(2)具備以「加氣卡」之列帳系統設備。 餘詳招標文件內容。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端領標作業)。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招標文件費用150元,請依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臺銀採購部開標服務中心(地址: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3樓) 郵遞投標:臺銀採購部管理科(地址: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7樓) 【其它內容】 (一)洽辦機關:臺銀採購部代中央政府各機關(國防部暨所屬機關除外)、學校、國營事業單位等辦理招標,囿於系統設計,僅以上述機關代表。 (二)履約期限:以加油(氣)卡加油(氣),交貨日期以立約商確實依本契約規定以油(氣)品加入訂購機關所提供之所屬車船油箱(瓦斯鋼瓶)內。以提貨單或提貨卡(IC卡或磁條卡)提油,訂購機關自行前往提領油品,完成罐裝提油之時即為交貨驗收完成。餘詳招標文件內容。 (三)本案採分組分項單價複數決標。本案所列採購、預算金額係預估,僅供參考。 (四)押標金:新臺幣1,000,000元整。 (五)電子領標:(1)電子領標網頁:http://web.pcc.gov.tw/(2)廠商應繳交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系統使用費(3)政府電子採購網因故暫停服務時,領標廠商得以本招標公告上述「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規定之其他方式購領同案招標文件,或俟系統恢復後,再行下載同案招標文件。 (六)本案履約地點包括台灣本島及外島,囿於系統設計,僅以上述地點代表。 (七)本案因流標並修正部分招標文件內容,已製妥第105-151號招標文件修正書備領,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備領,或至臺灣銀行網站(網址:http://www.bot.com.tw)「共同供應契約-公告事項-招標資訊、開標作業、決標作業」直接下載修正之電子檔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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