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F5-111054 已決標公告 公告金額

臺灣金控集團電子郵件安全平台暨資料外洩防護系統軟體使用授權暨3年維護

💰 預算金額: NT$ 未公開
⚖️ 決標方式: 最低標
下載投標須知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1/09/02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22/08/22 10:00 | 開標:2022/08/22 10:1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須繳納押標金
繳納額度詳見招標文件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 本案曾於 2022/08/08 廢標(原因:廢標)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3 次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22/08/08 廢標 0 家 廢標 檢視
2022/07/27 廢標 0 家 廢標 檢視
2022/07/07 廢標 0 家 廢標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灣優利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8,480,00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 18,480,000
底價標比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7.31.1
標的分類 財物類452-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開標一科黃先生
聯絡電話 (02)23497661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A.7.31.1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武昌街一段45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開標一科黃先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3497661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2)23822010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GF5-111054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臺灣金控集團電子郵件安全平台暨資料外洩防護系統軟體使用授權暨3年維護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財物類452-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自辦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最低標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1/08/11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否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是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8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178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下載投標須知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08/22 10: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08/22 10:1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2樓開標室(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2樓)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930000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部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其他: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因履約期限複雜,請詳本公告之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是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本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投標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二、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投標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 三、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營業且依法納稅之廠商,投標廠商應於「規格標」內檢附下列「資格文件」供審查: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營業稅繳稅證明。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投標廠商需具備完成與本案招標標的類似之承做能力,並由投標廠商提出「契約影本及驗收合格」文件。 (5)投標廠商需提供本案維護標的之硬體設備(含作業系統)及系統軟體,其技術人員應具備專業訓練之證明(如相關之證照或訓練課程證明等)。 (6)投標廠商需提供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簽約日之次日起30日內於臺灣北區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7)投標廠商需提供技術人員經資通安全訓練之證明(如行政院公告之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清單之證照或相關訓練課程證明等)。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投標廠商需具備完成與本案招標標的類似之承做能力,並由投標廠商提出「契約影本及驗收合格」文件。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1)投標廠商需提供本案維護標的之硬體設備(含作業系統)及系統軟體,其技術人員應具備專業訓練之證明(如相關之證照或訓練課程證明等)。(2)投標廠商需提供技術人員經資通安全訓練之證明(如行政院公告之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清單之證照或相關訓練課程證明等)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投標廠商需提供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簽約日之次日起30日內於臺灣北區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其他:附加說明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管理科(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網址】:(1)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僅提供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2)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9月14日工程企字1090100528號令修正之「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一、(十三)情形。 (3)依國家發展委員會「深化與普及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15251)實施計畫」,招標文件應以開放文件格式(ODF)上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原則。為避免不同軟體開啟檔案致格式錯亂之情形, 請下載該會ODF文件應用工具(NDC ODF Application Tools)處理本案電子檔案,該會下載網址https://www.ndc.gov.tw/cp.aspx?n=32A75A78342B669D。 4.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我國廠商所供應財物原產地得為外國者,惟不得為中國大陸原產地及品牌產品。 5.投標廠商如為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四十五條規範之利害關係人,且為決標對象時,須俟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報請董事會決議通過或符合經董事會決議概括授權經理部門依相關內部作業規範辦理後,該決標始生效力。倘經決議或簽核不通過者,交易關係自始不成立,押標金由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未得標程序無息退還。 6.廠商不得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出具之書面連帶保證繳交本案押標金及保證金,違反者不予受理。 7.【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2)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8.【履約期限】: 本案分成二階段履約。 (1)第一階段系統軟體:廠商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1個月內完成本案系統軟體交貨及提供系統軟體之使用授權證明文件。 (2)第二階段維護服務:依維護規範書規定辦理。 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投標廠商請注意】:本案為GF5-111054-2(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之招標公告案號為GF5-111054)廢標後重標案件,茲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功能設定,故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以原案號GF5-111054辦理公告,惟書面及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為GF5-111054-3。投標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111年8月11日)公告之招標文件參加投標,並以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GF5-111054-3繳納押標金。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2-08-12T10:15:05+08:00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武昌街一段45號
傳真號碼 (02)2382201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公告日 111/08/11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8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178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下載投標須知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1/08/22 10:00
開標時間 111/08/22 10:10
開標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2樓開標室(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930000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部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因履約期限複雜,請詳本公告之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本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投標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二、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投標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 三、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營業且依法納稅之廠商,投標廠商應於「規格標」內檢附下列「資格文件」供審查: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營業稅繳稅證明。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投標廠商需具備完成與本案招標標的類似之承做能力,並由投標廠商提出「契約影本及驗收合格」文件。 (5)投標廠商需提供本案維護標的之硬體設備(含作業系統)及系統軟體,其技術人員應具備專業訓練之證明(如相關之證照或訓練課程證明等)。 (6)投標廠商需提供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簽約日之次日起30日內於臺灣北區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7)投標廠商需提供技術人員經資通安全訓練之證明(如行政院公告之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清單之證照或相關訓練課程證明等)。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投標廠商需具備完成與本案招標標的類似之承做能力,並由投標廠商提出「契約影本及驗收合格」文件。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1)投標廠商需提供本案維護標的之硬體設備(含作業系統)及系統軟體,其技術人員應具備專業訓練之證明(如相關之證照或訓練課程證明等)。(2)投標廠商需提供技術人員經資通安全訓練之證明(如行政院公告之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清單之證照或相關訓練課程證明等)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投標廠商需提供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簽約日之次日起30日內於臺灣北區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附加說明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管理科(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網址】:(1)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僅提供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2)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9月14日工程企字1090100528號令修正之「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一、(十三)情形。 (3)依國家發展委員會「深化與普及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15251)實施計畫」,招標文件應以開放文件格式(ODF)上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原則。為避免不同軟體開啟檔案致格式錯亂之情形, 請下載該會ODF文件應用工具(NDC ODF Application Tools)處理本案電子檔案,該會下載網址https://www.ndc.gov.tw/cp.aspx?n=32A75A78342B669D。 4.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我國廠商所供應財物原產地得為外國者,惟不得為中國大陸原產地及品牌產品。 5.投標廠商如為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四十五條規範之利害關係人,且為決標對象時,須俟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報請董事會決議通過或符合經董事會決議概括授權經理部門依相關內部作業規範辦理後,該決標始生效力。倘經決議或簽核不通過者,交易關係自始不成立,押標金由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未得標程序無息退還。 6.廠商不得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出具之書面連帶保證繳交本案押標金及保證金,違反者不予受理。 7.【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2)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8.【履約期限】: 本案分成二階段履約。 (1)第一階段系統軟體:廠商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1個月內完成本案系統軟體交貨及提供系統軟體之使用授權證明文件。 (2)第二階段維護服務:依維護規範書規定辦理。 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投標廠商請注意】:本案為GF5-111054-2(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之招標公告案號為GF5-111054)廢標後重標案件,茲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功能設定,故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以原案號GF5-111054辦理公告,惟書面及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為GF5-111054-3。投標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111年8月11日)公告之招標文件參加投標,並以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GF5-111054-3繳納押標金。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1/08/22 10:00
開標日期 111/08/22 10:10
openfun_brief_type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公告
openfun_brief_title 臺灣金控集團電子郵件安全平台暨資料外洩防護系統軟體使用授權暨3年維護
openfun_brief_category 財物類452-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openfun_source 開啟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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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fun_unit_api_url 開啟外部連結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3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開標一科黃先生
聯絡電話
(02)23497661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A.7.31.1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武昌街一段45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開標一科黃先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3497661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2)23822010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GF5-111054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臺灣金控集團電子郵件安全平台暨資料外洩防護系統軟體使用授權暨3年維護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1/08/11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否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是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8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178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08/22 10: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08/22 10:1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2樓開標室(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2樓)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930000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部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其他: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因履約期限複雜,請詳本公告之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是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本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投標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二、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投標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 三、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營業且依法納稅之廠商,投標廠商應於「規格標」內檢附下列「資格文件」供審查: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營業稅繳稅證明。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投標廠商需具備完成與本案招標標的類似之承做能力,並由投標廠商提出「契約影本及驗收合格」文件。 (5)投標廠商需提供本案維護標的之硬體設備(含作業系統)及系統軟體,其技術人員應具備專業訓練之證明(如相關之證照或訓練課程證明等)。 (6)投標廠商需提供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簽約日之次日起30日內於臺灣北區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7)投標廠商需提供技術人員經資通安全訓練之證明(如行政院公告之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清單之證照或相關訓練課程證明等)。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投標廠商需具備完成與本案招標標的類似之承做能力,並由投標廠商提出「契約影本及驗收合格」文件。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1)投標廠商需提供本案維護標的之硬體設備(含作業系統)及系統軟體,其技術人員應具備專業訓練之證明(如相關之證照或訓練課程證明等)。(2)投標廠商需提供技術人員經資通安全訓練之證明(如行政院公告之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清單之證照或相關訓練課程證明等)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投標廠商需提供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簽約日之次日起30日內於臺灣北區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其他:附加說明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管理科(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網址】:(1)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僅提供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2)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9月14日工程企字1090100528號令修正之「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一、(十三)情形。 (3)依國家發展委員會「深化與普及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15251)實施計畫」,招標文件應以開放文件格式(ODF)上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原則。為避免不同軟體開啟檔案致格式錯亂之情形, 請下載該會ODF文件應用工具(NDC ODF Application Tools)處理本案電子檔案,該會下載網址https://www.ndc.gov.tw/cp.aspx?n=32A75A78342B669D。 4.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我國廠商所供應財物原產地得為外國者,惟不得為中國大陸原產地及品牌產品。 5.投標廠商如為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四十五條規範之利害關係人,且為決標對象時,須俟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報請董事會決議通過或符合經董事會決議概括授權經理部門依相關內部作業規範辦理後,該決標始生效力。倘經決議或簽核不通過者,交易關係自始不成立,押標金由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未得標程序無息退還。 6.廠商不得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出具之書面連帶保證繳交本案押標金及保證金,違反者不予受理。 7.【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2)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8.【履約期限】: 本案分成二階段履約。 (1)第一階段系統軟體:廠商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1個月內完成本案系統軟體交貨及提供系統軟體之使用授權證明文件。 (2)第二階段維護服務:依維護規範書規定辦理。 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投標廠商請注意】:本案為GF5-111054-2(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之招標公告案號為GF5-111054)廢標後重標案件,茲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功能設定,故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以原案號GF5-111054辦理公告,惟書面及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為GF5-111054-3。投標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111年8月11日)公告之招標文件參加投標,並以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GF5-111054-3繳納押標金。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2-08-12T10:15:05+08:00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武昌街一段45號
傳真號碼
(02)2382201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公告日
111/08/11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8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178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1/08/22 10:00
開標時間
111/08/22 10:10
開標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2樓開標室(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930000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部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因履約期限複雜,請詳本公告之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本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投標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二、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投標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 三、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營業且依法納稅之廠商,投標廠商應於「規格標」內檢附下列「資格文件」供審查: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營業稅繳稅證明。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投標廠商需具備完成與本案招標標的類似之承做能力,並由投標廠商提出「契約影本及驗收合格」文件。 (5)投標廠商需提供本案維護標的之硬體設備(含作業系統)及系統軟體,其技術人員應具備專業訓練之證明(如相關之證照或訓練課程證明等)。 (6)投標廠商需提供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簽約日之次日起30日內於臺灣北區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7)投標廠商需提供技術人員經資通安全訓練之證明(如行政院公告之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清單之證照或相關訓練課程證明等)。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投標廠商需具備完成與本案招標標的類似之承做能力,並由投標廠商提出「契約影本及驗收合格」文件。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1)投標廠商需提供本案維護標的之硬體設備(含作業系統)及系統軟體,其技術人員應具備專業訓練之證明(如相關之證照或訓練課程證明等)。(2)投標廠商需提供技術人員經資通安全訓練之證明(如行政院公告之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清單之證照或相關訓練課程證明等)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投標廠商需提供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簽約日之次日起30日內於臺灣北區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附加說明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管理科(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網址】:(1)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僅提供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2)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9月14日工程企字1090100528號令修正之「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一、(十三)情形。 (3)依國家發展委員會「深化與普及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15251)實施計畫」,招標文件應以開放文件格式(ODF)上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原則。為避免不同軟體開啟檔案致格式錯亂之情形, 請下載該會ODF文件應用工具(NDC ODF Application Tools)處理本案電子檔案,該會下載網址https://www.ndc.gov.tw/cp.aspx?n=32A75A78342B669D。 4.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我國廠商所供應財物原產地得為外國者,惟不得為中國大陸原產地及品牌產品。 5.投標廠商如為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四十五條規範之利害關係人,且為決標對象時,須俟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報請董事會決議通過或符合經董事會決議概括授權經理部門依相關內部作業規範辦理後,該決標始生效力。倘經決議或簽核不通過者,交易關係自始不成立,押標金由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未得標程序無息退還。 6.廠商不得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出具之書面連帶保證繳交本案押標金及保證金,違反者不予受理。 7.【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2)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8.【履約期限】: 本案分成二階段履約。 (1)第一階段系統軟體:廠商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1個月內完成本案系統軟體交貨及提供系統軟體之使用授權證明文件。 (2)第二階段維護服務:依維護規範書規定辦理。 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投標廠商請注意】:本案為GF5-111054-2(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之招標公告案號為GF5-111054)廢標後重標案件,茲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功能設定,故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以原案號GF5-111054辦理公告,惟書面及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為GF5-111054-3。投標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111年8月11日)公告之招標文件參加投標,並以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GF5-111054-3繳納押標金。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1/08/22 10:00
開標日期
111/08/22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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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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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金控集團電子郵件安全平台暨資料外洩防護系統軟體使用授權暨3年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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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類452-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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