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F4-115052 已截止 巨額採購

0923花蓮縣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砂土混雜廢棄物分類作業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115/08/26 截止日:115/09/01
⏰ 已截止投標(等待決標或開標結果) 已截止投標
本案投標收件已結束,開標與決標結果將於主管機關公報即時同步 | 截標:2026/09/01 14:00 | 開標:2026/09/01 14:1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新臺幣22,000,000元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履約擔保
須提繳履約保證金
得標簽約時繳交 (通常5%~10%)
廠商資格門檻
特殊門檻
⚠️ 訂有特定資格門檻
⚠️ 特定資格 📐 須技師簽證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檢出 1 項關鍵工項/條款
📉 未訂物調條款
包含特規工料或調價保障
採購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1,400,000,000
巨額採購

押標金
$ 22,0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9/01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7.3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開標一科 吳先生
聯絡電話 (02)23497664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傳真號碼 (02)2311666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6.55.3.5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A.23.2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補助金額 1,400,0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5/08/26
原公告日 115/07/31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15/09/01 14:00
開標時間 115/09/01 14:10
開標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2樓開標室(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2,000,000元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請詳本公告之附加說明。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請詳本公告之附加說明。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花蓮縣環境保護局通知日起400日曆天內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單獨投標)/各成員(共同投標)應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投標廠商(單獨投標)/各成員(共同投標)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二)營業稅繳稅證明。 (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登記營業項目代碼及營業項目須為1.甲等之綜合營造業(代碼E101011)或2.專業營造業,須為「環境保護工程」之專業營造業(代碼E103101) ,或3.廢棄物清除業(代碼J101030)或4.廢棄物處理業(代碼J101040)或5.廢棄物清理業(代碼J101090)。 二、投標廠商(單獨投標)/各成員(共同投標)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廠商資格應具有掩埋場活化作業、廢棄物清除作業、廢棄物篩分作業或廢棄物分選作業之業績,且近10年單一業績金額新臺幣2,500萬以上或累計業績金額新臺幣2億元以上且實收資本額新臺幣5,000萬以上並檢附證明文件者。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管理科(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 (1)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僅提供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2)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年12月5日工程企字第1130100044號函修正之「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二、(五)情形。 (3)依「深化與普及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15251)實施計畫」,招標文件應以開放文件格式(ODF)上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原則。為避免不同軟體開啟檔案致格式錯亂之情形, 請下載ODF文件應用工具(NDC ODF Application Tools)處理本案電子檔案,下載網址http://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4.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5.【洽辦機關】:本案係臺灣銀行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條代洽辦機關:花蓮縣環境保護局辦理招標。 6.【檢舉受理單位】: (1)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2)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7.【其他】: (1)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2)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8.【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主要確保廠商投標的誠意、防止得標後反悔不簽約,以及防範圍標或破壞採購公平。 9.【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主要是擔保契約確實履行、預防違約損害以及確保賠償來源。 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註】本案已製妥第115-097號招標文件修正書備領(修改招標文件部分頁次內容)。 2.本案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其他規範與條款均維持不變。 3.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請求釋疑期限:自本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9/01 14: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3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開標一科 吳先生
聯絡電話
(02)23497664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傳真號碼
(02)23116661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6.55.3.5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A.23.2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補助金額
1,400,0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5/08/26
原公告日
115/07/31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15/09/01 14:00
開標時間
115/09/01 14:10
開標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2樓開標室(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2,000,000元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請詳本公告之附加說明。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請詳本公告之附加說明。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花蓮縣環境保護局通知日起400日曆天內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單獨投標)/各成員(共同投標)應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投標廠商(單獨投標)/各成員(共同投標)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二)營業稅繳稅證明。 (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登記營業項目代碼及營業項目須為1.甲等之綜合營造業(代碼E101011)或2.專業營造業,須為「環境保護工程」之專業營造業(代碼E103101) ,或3.廢棄物清除業(代碼J101030)或4.廢棄物處理業(代碼J101040)或5.廢棄物清理業(代碼J101090)。 二、投標廠商(單獨投標)/各成員(共同投標)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廠商資格應具有掩埋場活化作業、廢棄物清除作業、廢棄物篩分作業或廢棄物分選作業之業績,且近10年單一業績金額新臺幣2,500萬以上或累計業績金額新臺幣2億元以上且實收資本額新臺幣5,000萬以上並檢附證明文件者。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管理科(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 (1)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僅提供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2)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年12月5日工程企字第1130100044號函修正之「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二、(五)情形。 (3)依「深化與普及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15251)實施計畫」,招標文件應以開放文件格式(ODF)上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原則。為避免不同軟體開啟檔案致格式錯亂之情形, 請下載ODF文件應用工具(NDC ODF Application Tools)處理本案電子檔案,下載網址http://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4.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5.【洽辦機關】:本案係臺灣銀行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條代洽辦機關:花蓮縣環境保護局辦理招標。 6.【檢舉受理單位】: (1)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2)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7.【其他】: (1)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2)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8.【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主要確保廠商投標的誠意、防止得標後反悔不簽約,以及防範圍標或破壞採購公平。 9.【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主要是擔保契約確實履行、預防違約損害以及確保賠償來源。 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註】本案已製妥第115-097號招標文件修正書備領(修改招標文件部分頁次內容)。 2.本案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其他規範與條款均維持不變。 3.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請求釋疑期限:自本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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