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F3-115038 已截止

新版伍佰元券、壹仟元券及貳仟元券鈔券紙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115/03/26 截止日:115/05/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394,044,318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5/05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7.31.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開標一科 余先生
聯絡電話 (02)23497661
機關代碼 A.7.31.1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聯絡人 開標一科 余先生
聯絡電話 (02)23497661
傳真號碼 (02)2382201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47.1中央印製廠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0條第4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中央印製廠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以限制性招標方式與本案鈔券紙得標廠商以議價方式採購,增購數量:伍佰元券鈔券紙不超過52,000令為限;貳仟元券鈔券紙不超過10,288令為限;壹仟元券鈔券紙不超過316,000令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個案)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選擇性招標
公告日 115/03/26
原公告日 115/03/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招標文件總售價 500元
付款方式 親自領取或郵購售價:招標文件工本費500元(含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中文本),以現金付款。郵購者另加郵費100元,以郵政現金袋付款。(臺灣銀行採購部另備有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英文本售價200元,若有需要,郵購者另加郵費100 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5/05 10:00
開標時間 115/05/05 10:10
開標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2樓開標室(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將於後續邀標時,再於邀標文件中敘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本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投標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含香港及澳門)、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二、本案屬影響國家安全之採購,大陸地區廠商(含香港及澳門)、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或在臺陸資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三、投標廠商須為國內、外(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除外)合法登記且依法納稅之鈔券紙之製造廠商,依規定於投標文件內檢附資格文件如下: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二、營業稅繳稅證明。 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四、投標廠商資格證明文件: (一)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之能力 (二)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證明文件 (三)具有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之能力: (一)具製作定位模鑄水印、白水印,並嵌入窗式安全線於鈔券紙中之能力(須提供樣張)。 (二)具供應鈔券紙(含燙印光影變化箔膜)之能力(須提供設備說明資料及樣張)。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具有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交貨前成立臺灣分公司或有在臺代理商,具備在臺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設備。
附加說明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管理科(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 (1)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2)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年12月5日工程企字第1130100044號函修正之「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二、(五)情形。 (3)依「深化與普及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15251)實施計畫」,招標文件應以開放文件格式(ODF)上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原則。為避免不同軟體開啟檔案致格式錯亂之情形, 請下載ODF文件應用工具(NDC ODF Application Tools)處理本案電子檔案,下載網址http://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4.【洽辦機關】:本案係臺灣銀行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條代洽辦機關:中央印製廠辦理招標。 5.【財物來源地區】:世界各國,惟中國大陸(含香港及澳門)除外。 6.押標金將於後續邀標時再於邀標文件內敘明。 7.【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新北市調查處之檢舉電話為: 886-2-2962-8888、檢舉信箱為: 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 (2)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886-2-2349-7661,傳真:886-2-2382-2010。 (3)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886-2-2349-7661,傳真:886-2-2382-2010。 【預算說明】 1.新版伍佰元券鈔券紙15,357令預算金額EUR 8,645,991,新版壹仟元券鈔券紙86,857令預算金額EUR 48,813,634,新版貳仟元券鈔券紙3,215令預算金額EUR 1,909,710。全案預算金額為EUR 59,369,335,全案採購金額為EUR 272,348,407。 2.招標公告所列第1項「新版伍佰元券鈔券紙15,357令及貳仟元券鈔券紙3,215令」預算金額NTD 394,044,318,第2項「新版壹仟元券鈔券紙86,857令」預算金額NTD 1,822,212,957,全案預算金額NTD 2,216,257,275,全案採購金額NTD 10,166,766,033,係按匯率EUR$1=NT$37.33換算。 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投標廠商請注意】 115年3月25日公告之招標文件中未上傳A21頁之檔案,爰補該檔案後重新上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新版伍佰元券鈔券紙15,357令及貳仟元券鈔券紙3,215令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394,044,318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新版壹仟元券鈔券紙86,857令
預算金額_3 1,822,212,957元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05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31.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開標一科 余先生
聯絡電話
(02)23497661
機關代碼
A.7.31.1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聯絡人
開標一科 余先生
聯絡電話
(02)23497661
傳真號碼
(02)2382201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47.1中央印製廠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中央印製廠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以限制性招標方式與本案鈔券紙得標廠商以議價方式採購,增購數量:伍佰元券鈔券紙不超過52,000令為限;貳仟元券鈔券紙不超過10,288令為限;壹仟元券鈔券紙不超過316,000令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個案)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選擇性招標
公告日
115/03/26
原公告日
115/03/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招標文件總售價
500元
付款方式
親自領取或郵購售價:招標文件工本費500元(含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中文本),以現金付款。郵購者另加郵費100元,以郵政現金袋付款。(臺灣銀行採購部另備有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英文本售價200元,若有需要,郵購者另加郵費100 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5/05 10:00
開標時間
115/05/05 10:10
開標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2樓開標室(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將於後續邀標時,再於邀標文件中敘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本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投標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含香港及澳門)、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二、本案屬影響國家安全之採購,大陸地區廠商(含香港及澳門)、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或在臺陸資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三、投標廠商須為國內、外(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除外)合法登記且依法納稅之鈔券紙之製造廠商,依規定於投標文件內檢附資格文件如下: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二、營業稅繳稅證明。 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四、投標廠商資格證明文件: (一)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之能力 (二)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證明文件 (三)具有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之能力: (一)具製作定位模鑄水印、白水印,並嵌入窗式安全線於鈔券紙中之能力(須提供樣張)。 (二)具供應鈔券紙(含燙印光影變化箔膜)之能力(須提供設備說明資料及樣張)。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具有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交貨前成立臺灣分公司或有在臺代理商,具備在臺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設備。
附加說明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管理科(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 (1)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2)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年12月5日工程企字第1130100044號函修正之「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二、(五)情形。 (3)依「深化與普及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15251)實施計畫」,招標文件應以開放文件格式(ODF)上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原則。為避免不同軟體開啟檔案致格式錯亂之情形, 請下載ODF文件應用工具(NDC ODF Application Tools)處理本案電子檔案,下載網址http://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4.【洽辦機關】:本案係臺灣銀行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條代洽辦機關:中央印製廠辦理招標。 5.【財物來源地區】:世界各國,惟中國大陸(含香港及澳門)除外。 6.押標金將於後續邀標時再於邀標文件內敘明。 7.【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新北市調查處之檢舉電話為: 886-2-2962-8888、檢舉信箱為: 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 (2)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886-2-2349-7661,傳真:886-2-2382-2010。 (3)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886-2-2349-7661,傳真:886-2-2382-2010。 【預算說明】 1.新版伍佰元券鈔券紙15,357令預算金額EUR 8,645,991,新版壹仟元券鈔券紙86,857令預算金額EUR 48,813,634,新版貳仟元券鈔券紙3,215令預算金額EUR 1,909,710。全案預算金額為EUR 59,369,335,全案採購金額為EUR 272,348,407。 2.招標公告所列第1項「新版伍佰元券鈔券紙15,357令及貳仟元券鈔券紙3,215令」預算金額NTD 394,044,318,第2項「新版壹仟元券鈔券紙86,857令」預算金額NTD 1,822,212,957,全案預算金額NTD 2,216,257,275,全案採購金額NTD 10,166,766,033,係按匯率EUR$1=NT$37.33換算。 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投標廠商請注意】 115年3月25日公告之招標文件中未上傳A21頁之檔案,爰補該檔案後重新上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新版伍佰元券鈔券紙15,357令及貳仟元券鈔券紙3,215令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394,044,318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新版壹仟元券鈔券紙86,857令
預算金額_3
1,822,212,957元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05 10: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89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4616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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