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取或郵購售價:招標文件工本費600元(含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中文本),以現金付款。郵購者另加郵費100元,以郵政現金袋付款。(臺灣銀行採購部另備有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英文本售價200元,若有需有需要,郵購者另加郵費100元)
開標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2樓開標室(100台北市武昌街1段45號2樓)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500萬元整(或等值之外幣)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台北市武昌街1段45號3樓)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並提供下列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2.營業稅繳稅證明。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4.投標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須提出如得標是否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以及迄投標日止履行中之所有契約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等。5.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投標廠商必須出具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契約之證明文件,其單次契約之光餅數量不低於1.12億枚,證明文件必須含採購機關出具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6.具有相當財力之證明。投標廠商須提供其經會計師簽證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符合下列條件:
A.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新臺幣柒億元)十二分之一。
B.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C.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
7.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者。
餘請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3.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
附加說明
【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台北市武昌街1段45號7樓)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來源地區:國際標,中國大陸除外。
【履約期限】:
立約商需依各批次交貨期限及重量之規定送交契約貨品總淨重2,100公噸(淨重)之光餅至中央造幣廠指定地點。
(2)交貨期限及交貨重量:
第1批:於中華民國105年2月22日前繳交375公噸(-0%, +5%,淨重)之光餅。
第2批:於中華民國105年4月19日前繳交375公噸(-0%, +5%,淨重)之光餅。
第3批:於中華民國105年6月6日前繳交375公噸(-0%, +5%,淨重)之光餅。
第4批:於中華民國105年7月18日前繳交375公噸(-0%, +5%,淨重)之光餅。
第5批:於中華民國105年8月29日前繳交300公噸(-0%, +5%,淨重)之光餅,累計前5批交貨總數量需達2.4億枚。
第6批:於中華民國105年11月10日前繳交餘量之光餅,累計6批交貨總數量需達2.8億枚。
【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桃園市調查站之檢舉電話為:(03)3328888,檢舉信箱為:桃園市郵政60000號信箱。
2.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台北市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3.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台北市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投標廠商請注意:
本案為GF3-104088-3(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之招標公告案號為:GF3-104088)廢標後重標案件,茲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功能設定,故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以原案號GF3-104088辦理公告,惟書面及電子領標領標之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為GF3-104088-4。投標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104年11月24日)公告之招標文件參加投標,並以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GF3-104088-4繳納押標金。
餘詳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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