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F2-107123 已決標公告

電表測試開關等壹批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08/01/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Brooks Utility Products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597,682
原始預算
$ 24,252,127
底價金額
$ 16,609,152
決標折數
99.9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7.31.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開標二科
聯絡電話 (02)23497673
機關代碼 A.7.31.1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聯絡人 開標二科
聯絡電話 (02)23497673
傳真號碼 (02)2382201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13.31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保留於最後裝運/交貨期限屆滿前,依原契約條款及契約單價增購契約數量總額30%以內之權利,增購部分契約各項目數量可互相流用,但所有增購數量之總金額不得超過契約價金總額30%,並依實際通知數量核計累積通知裝運/交貨總金額。本案如有增購,履約保證金按增購金額之比例增加。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25元
系統使用費 33元
文件代收費 16元
總計 37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取或郵購售價:招標文件工本費650元(含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中文本),以現金付款。郵購者另加郵費100元,以郵政現金袋付款。(臺灣銀行採購部另備有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英文本售價200元,若有需要,郵購者另加郵費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18 15:00
開標時間 108/01/18 15:10
開標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2樓開標室(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90,000元整(或等值之外幣)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且依法納稅之廠商,應於「規格標」內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營業稅繳稅證明及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4.非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5.【財物原產地】:國內製造之產品或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製造之產品。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廠商所供應產品之原產地為非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者,視同非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廠商。 6.【履約期限】: 國內標: (1)第1批(第1項1,896具):於決標日次日起180日內交貨至台灣電力公司指定地點。 (2)第2批(第1項1,896具、第2項1,620具):於決標日次日起第10個月之當月份交貨至台灣電力公司指定地點。 國外標: (1)第1批(第1項1,896具):於決標日次日起180日內裝運。 (2)第2批(第1項1,896具、第2項1,620具):於決標日次日起第10個月之當月份裝運。 7.【洽辦機關】:本案係臺灣銀行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條代洽辦機關:台灣電力公司辦理招標。 (註:政府採購法第四十條機關之採購,得洽由其他具有專業能力之機關代辦。) 8.【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地址:台北市福州街15號。 (2)受理疑義及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 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預算金額/採購金額說明】:美金與新臺幣之匯率為31.12 1.本案預算金額為USD742,200.-(NTD23,097,264.-,未稅),惟本招標公告所載預算金額為USD779,310.-(NTD24,252,127.-,含稅)。 2.本案後續擴充30%,本案採購金額USD964,860.-(NTD30,026,443.-,未稅),惟本招標公告所載採購金額為USD1,013,103.-(NTD31,527,765.-,含稅)。 投標廠商請注意:本案為GF2-107123-1(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之招標公告案號為:GF2-107123)廢標後重標案件,茲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功能設定,故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以原案號GF2-107123辦理公告,惟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為GF2-107123-2。投標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108年1月7日)公告之招標文件參加投標,並以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GF2-107123-2繳納押標金。又本案備註條款附件3「投標廠商聲明書」已依最新修正版本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18 15: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3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開標二科
聯絡電話
(02)23497673
機關代碼
A.7.31.1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聯絡人
開標二科
聯絡電話
(02)23497673
傳真號碼
(02)2382201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13.31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保留於最後裝運/交貨期限屆滿前,依原契約條款及契約單價增購契約數量總額30%以內之權利,增購部分契約各項目數量可互相流用,但所有增購數量之總金額不得超過契約價金總額30%,並依實際通知數量核計累積通知裝運/交貨總金額。本案如有增購,履約保證金按增購金額之比例增加。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25元
系統使用費
33元
文件代收費
16元
總計
37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取或郵購售價:招標文件工本費650元(含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中文本),以現金付款。郵購者另加郵費100元,以郵政現金袋付款。(臺灣銀行採購部另備有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英文本售價200元,若有需要,郵購者另加郵費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18 15:00
開標時間
108/01/18 15:10
開標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2樓開標室(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90,000元整(或等值之外幣)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且依法納稅之廠商,應於「規格標」內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營業稅繳稅證明及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4.非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5.【財物原產地】:國內製造之產品或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製造之產品。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廠商所供應產品之原產地為非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者,視同非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廠商。 6.【履約期限】: 國內標: (1)第1批(第1項1,896具):於決標日次日起180日內交貨至台灣電力公司指定地點。 (2)第2批(第1項1,896具、第2項1,620具):於決標日次日起第10個月之當月份交貨至台灣電力公司指定地點。 國外標: (1)第1批(第1項1,896具):於決標日次日起180日內裝運。 (2)第2批(第1項1,896具、第2項1,620具):於決標日次日起第10個月之當月份裝運。 7.【洽辦機關】:本案係臺灣銀行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條代洽辦機關:台灣電力公司辦理招標。 (註:政府採購法第四十條機關之採購,得洽由其他具有專業能力之機關代辦。) 8.【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地址:台北市福州街15號。 (2)受理疑義及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 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預算金額/採購金額說明】:美金與新臺幣之匯率為31.12 1.本案預算金額為USD742,200.-(NTD23,097,264.-,未稅),惟本招標公告所載預算金額為USD779,310.-(NTD24,252,127.-,含稅)。 2.本案後續擴充30%,本案採購金額USD964,860.-(NTD30,026,443.-,未稅),惟本招標公告所載採購金額為USD1,013,103.-(NTD31,527,765.-,含稅)。 投標廠商請注意:本案為GF2-107123-1(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之招標公告案號為:GF2-107123)廢標後重標案件,茲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功能設定,故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以原案號GF2-107123辦理公告,惟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為GF2-107123-2。投標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108年1月7日)公告之招標文件參加投標,並以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GF2-107123-2繳納押標金。又本案備註條款附件3「投標廠商聲明書」已依最新修正版本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18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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