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F2-107007 已截止 查核金額

線路差流電驛盤及零散電驛1批

💰 預算金額: NT$ 5174萬
⚖️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107/03/23 截止日:107/03/28
⏰ 已截止投標(等待決標或開標結果) 已截止投標
本案投標收件已結束,開標與決標結果將於主管機關公報即時同步 | 截標:2018/03/28 15:00 | 開標:2018/03/28 15:1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新臺幣510,000元整(或等值之外幣)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採購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51,744,873
查核金額

押標金
$ 51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7/03/28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7.31.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開標二科
聯絡電話 (02)23497673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傳真號碼 (02)2382201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13.31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台灣電力公司保留於最後交貨/裝運期限屆滿前,按原契約條款及契約單價增購契約價金總額20%以內之權利,增購部分契約各項目數量可互相流用,並依實際通知數量核計累計通知交貨總金額。 本案如有增購,履約保證金按增購金額之比例增加。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23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25元
系統使用費 43元
文件代收費 21元
總計 489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取或郵購售價:招標文件工本費850元(含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中文本),以現金付款。郵購者另加郵費100元,以郵政現金袋付款。(臺灣銀行採購部另備有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英文本售價200元,若有需要,郵購者另加郵費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7/03/28 15:00
開標時間 107/03/28 15:10
開標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2樓開標室(100台北市武昌街1段45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10,000元整(或等值之外幣)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台北市武昌街1段45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且依法納稅之廠商,應於「規格標」內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營業稅繳稅證明及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附加說明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臺北市武昌街一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臺北市武昌街一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4.【財物原產地】:國內製造之產品或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製造之產品。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廠商所供應產品之原產地為非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者,視同非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廠商。 5.本案適用政府採購協定(GPA)及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非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6.【履約期限】: 國內標:於決標日起5個月內以1批交貨至台灣電力公司指定地點。 國外標:於決標日起5個月內以1批裝運。 7.【洽辦機關】:本案係臺灣銀行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條代洽辦機關:台灣電力公司辦理招標。 (註:政府採購法第四十條機關之採購,得洽由其他具有專業能力之機關代辦。) 8.【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地址:台北市福州街15號。 (2)受理疑義及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台北市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9.本案因「備註條款」附件5(A27頁)有關項次6之日本港口40'櫃費率更正為37.5,已繕妥第107-029號招標文件修正書備領(僅修改該項次之40'櫃費率,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其餘規範及條款維持不變)。 10.本案因修改規範及展延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已製妥第107-037 號招標文件修正書待領。 11.本案因流標展延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已製妥第107-047 號招標文件修正書待領。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28 15: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3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開標二科
聯絡電話
(02)23497673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傳真號碼
(02)2382201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13.31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台灣電力公司保留於最後交貨/裝運期限屆滿前,按原契約條款及契約單價增購契約價金總額20%以內之權利,增購部分契約各項目數量可互相流用,並依實際通知數量核計累計通知交貨總金額。 本案如有增購,履約保證金按增購金額之比例增加。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23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25元
系統使用費
43元
文件代收費
21元
總計
489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取或郵購售價:招標文件工本費850元(含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中文本),以現金付款。郵購者另加郵費100元,以郵政現金袋付款。(臺灣銀行採購部另備有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英文本售價200元,若有需要,郵購者另加郵費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7/03/28 15:00
開標時間
107/03/28 15:10
開標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2樓開標室(100台北市武昌街1段45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10,000元整(或等值之外幣)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台北市武昌街1段45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且依法納稅之廠商,應於「規格標」內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營業稅繳稅證明及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附加說明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臺北市武昌街一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臺北市武昌街一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4.【財物原產地】:國內製造之產品或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製造之產品。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廠商所供應產品之原產地為非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者,視同非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廠商。 5.本案適用政府採購協定(GPA)及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非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6.【履約期限】: 國內標:於決標日起5個月內以1批交貨至台灣電力公司指定地點。 國外標:於決標日起5個月內以1批裝運。 7.【洽辦機關】:本案係臺灣銀行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條代洽辦機關:台灣電力公司辦理招標。 (註:政府採購法第四十條機關之採購,得洽由其他具有專業能力之機關代辦。) 8.【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地址:台北市福州街15號。 (2)受理疑義及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台北市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9.本案因「備註條款」附件5(A27頁)有關項次6之日本港口40'櫃費率更正為37.5,已繕妥第107-029號招標文件修正書備領(僅修改該項次之40'櫃費率,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其餘規範及條款維持不變)。 10.本案因修改規範及展延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已製妥第107-037 號招標文件修正書待領。 11.本案因流標展延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已製妥第107-047 號招標文件修正書待領。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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