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99上海市嘉定區銀翔路819弄1號2樓203室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上海市嘉定區銀翔路819弄1號2樓203室
開標地點
上海市嘉定區銀翔路819弄1號2樓203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上海市嘉定區銀翔路819弄1號2樓203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須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合法成立之律師事務所,並領有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
二、投標廠商在上海市和蘇州市轄區內二地均設有經營機構,須提供執業許可證。
三、案件承辦律師應為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並具備良好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實務經驗,曾經代理台資銀行辦理金融業務借款合同糾紛案件達到5個以上案例,並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四、案件承辦律師須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行政機關頒發或證可之律師執照並具備在高級人民法院代理銀行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的實務經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預算金額人民幣390,000元,折合新臺幣1,794,000元(以匯率1:4.6計算)。
二、本標案訴訟標的金額為人民幣22,044,039.42元(含流動資金貸款471,539.42元、固定資產貸款21,572,500元)。
三、本標案依訴訟階段分段給付價金,本標案於各訴訟階段支付價金前因故無須投標廠商繼續服務者,投標廠商同意免收剩餘未收取之價金。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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