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46 已決標公告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數位網路電話交換機系統建置服務案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決標日:106/10/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15,920,000
原始預算
$ 16,000,000
底價金額
$ 15,950,000
決標折數
99.8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機關代碼 A.7.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54 - 電信相關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文娟
聯絡電話 (02)23113899#3016
機關代碼 A.7.3
單位名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1段2號
聯絡人 陳文娟
聯絡電話 (02)23113899#3016
傳真號碼 (02)2375577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服務採購案所有設備及維護,機關得視需要後續擴充至契約期滿後2年,增購金額為新臺幣384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9/13
原公告日 106/09/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9/28 17:30
開標時間 106/09/29 14:30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1段2號7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1段2號總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後起至安裝建置驗收合格日起計算8年維護服務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電信工程業、資訊軟體、通信或電信等相關業務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投標廠商納稅之證明文件 (1)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納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經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原說明 1.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郵遞領取方式:附貼足70元郵資限掛回郵之大型信封領取,並於信封左上角註明索取「標案名稱」招標文件。 3.若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期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1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及開標。 4.本案招標文件若有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二、增加附加說明: 1.修改系統功能需求及設備安裝說明中陸、系統架構二和六及柒、系統功能及設備規格二,此三處原用語「本案服務範圍」修改為「各分局、稽徵所及3個駐外單位」。 2.修改附錄1電話系統架構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9/28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文娟
聯絡電話
(02)23113899#3016
機關代碼
A.7.3
單位名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1段2號
聯絡人
陳文娟
聯絡電話
(02)23113899#3016
傳真號碼
(02)23755773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服務採購案所有設備及維護,機關得視需要後續擴充至契約期滿後2年,增購金額為新臺幣384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9/13
原公告日
106/09/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9/28 17:30
開標時間
106/09/29 14:30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1段2號7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1段2號總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後起至安裝建置驗收合格日起計算8年維護服務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電信工程業、資訊軟體、通信或電信等相關業務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投標廠商納稅之證明文件 (1)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納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經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原說明 1.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郵遞領取方式:附貼足70元郵資限掛回郵之大型信封領取,並於信封左上角註明索取「標案名稱」招標文件。 3.若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期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1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及開標。 4.本案招標文件若有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二、增加附加說明: 1.修改系統功能需求及設備安裝說明中陸、系統架構二和六及柒、系統功能及設備規格二,此三處原用語「本案服務範圍」修改為「各分局、稽徵所及3個駐外單位」。 2.修改附錄1電話系統架構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9/28 17:3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41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38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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