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05 已決標公告

桃園市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暨全國性公民投票投票通知單用紙採購案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決標日:107/10/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晧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61,540
原始預算
$ 588,000
底價金額
$ 562,000
決標折數
99.9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機關代碼 A.61.100.6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藍穎榛
聯絡電話 (03) 3374628 #33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A.61.100.6
單位名稱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第四組
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成功路3段115巷100號
聯絡人 藍穎榛
聯絡電話 (03) 3374628 #33
傳真號碼 (03) 3340964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7/09/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0/04 15:00
開標時間 107/10/04 15:3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115巷1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8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115巷1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0月19日(含)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為凡營業項目具有相關性,且無政府採購法103條各項情形之廠商。其應附具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文件內附本案規格表所列之紙張樣本(A3尺寸,80磅,玫瑰紅色及淺紫色各1張)。 2.得標廠商應先行提供本案規格表所列之紙張樣本,於本會確認無誤後,並按各區戶政事務所別集中堆儲完成後,通知本會派員驗收。 3.得標廠商需於履約期限內,依「投票通知單」用紙數量及聯絡簽收表,送達本市各區戶政事務所點收,並由點收人完成點收後於簽收表簽名,俾憑作為履約依據。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文件內附本案規格表所列之紙張樣本(A3尺寸,80磅,玫瑰紅色及淺紫色各1張)。 2.得標廠商應先行提供本案規格表所列之紙張樣本,於本會確認無誤後,並按各區戶政事務所別集中堆儲完成後,通知本會派員驗收。 3.得標廠商需於履約期限內,依「投票通知單」用紙數量及聯絡簽收表,送達本市各區戶政事務所點收,並由點收人完成點收後於簽收表簽名,俾憑作為履約依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尚未設定申訴受理單位
檢舉受理單位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7/10/04 15: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61.100.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藍穎榛
聯絡電話
(03) 3374628 #33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A.61.100.6
單位名稱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第四組
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成功路3段115巷100號
聯絡人
藍穎榛
聯絡電話
(03) 3374628 #33
傳真號碼
(03) 3340964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7/09/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0/04 15:00
開標時間
107/10/04 15:3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115巷1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8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115巷1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0月19日(含)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為凡營業項目具有相關性,且無政府採購法103條各項情形之廠商。其應附具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文件內附本案規格表所列之紙張樣本(A3尺寸,80磅,玫瑰紅色及淺紫色各1張)。 2.得標廠商應先行提供本案規格表所列之紙張樣本,於本會確認無誤後,並按各區戶政事務所別集中堆儲完成後,通知本會派員驗收。 3.得標廠商需於履約期限內,依「投票通知單」用紙數量及聯絡簽收表,送達本市各區戶政事務所點收,並由點收人完成點收後於簽收表簽名,俾憑作為履約依據。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文件內附本案規格表所列之紙張樣本(A3尺寸,80磅,玫瑰紅色及淺紫色各1張)。 2.得標廠商應先行提供本案規格表所列之紙張樣本,於本會確認無誤後,並按各區戶政事務所別集中堆儲完成後,通知本會派員驗收。 3.得標廠商需於履約期限內,依「投票通知單」用紙數量及聯絡簽收表,送達本市各區戶政事務所點收,並由點收人完成點收後於簽收表簽名,俾憑作為履約依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尚未設定申訴受理單位
檢舉受理單位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7/10/04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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