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07 已決標公告

「108年臺灣客家文化館展示推廣活動」委託專業服務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相信創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50,000
原始預算
$ 2,000,000
底價金額
$ 1,9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機關代碼 A.55.100.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請購:張倍蓓;採購:林宗慶
聯絡電話 (037)985558#714
機關代碼 A.55.100.1
單位名稱 藝文展演組
機關地址 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
聯絡人 請購:張倍蓓;採購:林宗慶
聯絡電話 (037)985558#714
傳真號碼 (037)98599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2/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2/22 17:00
開標時間 108/02/23 10:00
開標地點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須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本中心採購之學校、法人(財團法人、公益性社團法人)、技術顧問機構或團體,且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標的有關者。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2-1)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所附格式填寫,並檢附正本) (2-2)依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 (2-3)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2-4)信用證明 (2-5)押標金繳納憑據(新臺幣10萬元整,抬頭: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2-6)採購標單(含標價清單) (2-7)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執行期程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08年10月15日或本中心指定日期為止。各項工作應配合本中心召開之工作會議及審核,其期限如下 (一)第一期工作:決標日次日起10日曆天內提送工作計畫書一式5份(含表演團體合作同意書及可確認執行之行銷計畫),詳述各項活動計畫之規劃及實施期程、人員配置、行銷規劃、經費明細等需求說明書所載之服務內容,並經本中心審查通過後納入契約執行。 (二)第二期工作:完成1場記者會(3月)、1場實境解謎活動(4月)後,提送階段性成果報告書一式5份,需詳細說明活動執行內容與成果提送本中心辦理審查。 (三)第三期工作:整體活動客家夏令營結束後次日起10日曆天提交總結成果報告書及電子檔各1式8份及活動紀錄電子檔1份(成果報告書需彩色膠裝,電子檔以光碟或其他經本中心許可形式交付)至本中心辦理驗收。成果報告內容須含活動效益評估、性別及客籍團體分析、宣傳品、光碟、活動紀錄等,並將本活動衍生之完整文字檔、圖檔等交付本中心結案留存。 (四)上述各項日期以日曆天計者,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應計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2/2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55.100.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請購:張倍蓓;採購:林宗慶
聯絡電話
(037)985558#714
機關代碼
A.55.100.1
單位名稱
藝文展演組
機關地址
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
聯絡人
請購:張倍蓓;採購:林宗慶
聯絡電話
(037)985558#714
傳真號碼
(037)985991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2/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2/22 17:00
開標時間
108/02/23 10:00
開標地點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須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本中心採購之學校、法人(財團法人、公益性社團法人)、技術顧問機構或團體,且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標的有關者。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2-1)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所附格式填寫,並檢附正本) (2-2)依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 (2-3)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2-4)信用證明 (2-5)押標金繳納憑據(新臺幣10萬元整,抬頭: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2-6)採購標單(含標價清單) (2-7)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執行期程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08年10月15日或本中心指定日期為止。各項工作應配合本中心召開之工作會議及審核,其期限如下 (一)第一期工作:決標日次日起10日曆天內提送工作計畫書一式5份(含表演團體合作同意書及可確認執行之行銷計畫),詳述各項活動計畫之規劃及實施期程、人員配置、行銷規劃、經費明細等需求說明書所載之服務內容,並經本中心審查通過後納入契約執行。 (二)第二期工作:完成1場記者會(3月)、1場實境解謎活動(4月)後,提送階段性成果報告書一式5份,需詳細說明活動執行內容與成果提送本中心辦理審查。 (三)第三期工作:整體活動客家夏令營結束後次日起10日曆天提交總結成果報告書及電子檔各1式8份及活動紀錄電子檔1份(成果報告書需彩色膠裝,電子檔以光碟或其他經本中心許可形式交付)至本中心辦理驗收。成果報告內容須含活動效益評估、性別及客籍團體分析、宣傳品、光碟、活動紀錄等,並將本活動衍生之完整文字檔、圖檔等交付本中心結案留存。 (四)上述各項日期以日曆天計者,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應計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2/22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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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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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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