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
|---|---|
| 機關代碼 | A.55.100.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需求:謝孟玲 採購:林宗慶 |
| 聯絡電話 | (08)7230100#272 |
| 機關地址 | 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 |
| 傳真號碼 | (08)723013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2/0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12/14 17:00 |
| 開標時間 | 105/12/15 10:00 |
| 開標地點 |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一定金額:10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其他 |
| 履約期限 | 詳如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凡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且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案標的有關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A.履約地點: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及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B.履約期限:民國10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為期12個月。 (廠商報價以該期間為基準,惟實際計價以簽約後人員實際派駐日起算,總價按用人期間比例調整,加班費及出差交通費仍核實計算) 一、第一階段: (一)於決標日次日起15天內,將服務建議書依機關意見及評選委員意見修正為工作計畫書併入契約內,成為執行契約的依據之一。 (二)本案自決標日次日起依機關規定時限內,提出符合資格條件之派駐人員名冊及簡歷資料,並檢送切結書(具結已依法為其派駐人員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並依規定繳納前述保險之保險費及提繳勞工退休金)(詳附表1)予機關備查。 二、第二階段: 廠商派駐人員應於106年1月1日前完成進駐,並執行契約所訂相關之服務工作。派駐人員於派駐機關前需簽署對機關之工作保密切結書及依個資法第15條規定,同意機關可於工作所需範圍內(例如:薪資核銷撥付等),機關得保存或持有派駐人員之個人資料。 三、第三階段: 每月準備相關文件(詳契約書第5條),並附發票於每月10日前送請機關核銷。另請於第1期款(1月)及第6期款(6月)時檢附派駐人員之「勞健保投保清冊」。 四、第四階段: 於106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委託服務工作,並檢送成果報告,以進行結案。成果報告書內容應包含契約最後一期請款,檢附該期請款文件(依契約第5條第1款第2目內容)及第1至11期機關同意撥付服務費函文,及契約書規定應履約事項之證明文件,由機關以書面方式辦理驗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2/14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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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