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48 已決標公告

「客籍攝影家作品數位典藏第三期計畫」專業服務委託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吉順隆數位影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10,000
原始預算
$ 2,500,000
底價金額
$ 2,41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機關代碼 A.55.100.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請購:劉蕙慈;採購:林宗慶
聯絡電話 (037)985558#304
機關代碼 A.55.100.1
單位名稱 文資典藏組
機關地址 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
聯絡人 請購:劉蕙慈;採購:林宗慶
聯絡電話 (037)985558#304
傳真號碼 (037)98599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7 17:00
開標時間 105/11/08 11:00
開標地點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7萬5,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法人、團體,且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標的有關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第1期工作成果 於決標次日起10日內,完成「工作計畫書」紙本1式8份。工作計畫書內容包括各項工作計畫及期程規劃,經本中心審定通過後納入契約執行。 (二)第2期工作成果 於第1期工作成果審核通過,文到次日起50日曆天內,完成下列事項,提送工作成果報告書紙本1式6份,客籍攝影家及客庄調查資料;高階影像及中階影像數位掃描至少2,000張±300張,後設資料著錄至少2,000筆±300筆。 (三)第3期工作成果 於第2期工作成果審核通過,文到次日起50日曆天內,完成下列事項,並提送工作成果報告書紙本1式6份,客籍攝影家及客庄調查資料;高階影像及中階影像數位掃描至少2,000張±300張,後設資料著錄至少2,000筆±300筆。 (四)第4期工作成果 於106年4月20日前,完成並提送工作成果報告書紙本1式6份,須完成事項包括:客籍攝影家及調查成果、期末報告書,及所有數位典藏後設資料、數位掃描圖檔等電子檔案各1式2份。高階及中階影像數位掃描,第3期工作成果以外之全部筆數,及攝影家或其代表人用印完成之「著作授權同意書」正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55.100.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請購:劉蕙慈;採購:林宗慶
聯絡電話
(037)985558#304
機關代碼
A.55.100.1
單位名稱
文資典藏組
機關地址
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
聯絡人
請購:劉蕙慈;採購:林宗慶
聯絡電話
(037)985558#304
傳真號碼
(037)985991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7 17:00
開標時間
105/11/08 11:00
開標地點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7萬5,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6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南路6號(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法人、團體,且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標的有關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第1期工作成果 於決標次日起10日內,完成「工作計畫書」紙本1式8份。工作計畫書內容包括各項工作計畫及期程規劃,經本中心審定通過後納入契約執行。 (二)第2期工作成果 於第1期工作成果審核通過,文到次日起50日曆天內,完成下列事項,提送工作成果報告書紙本1式6份,客籍攝影家及客庄調查資料;高階影像及中階影像數位掃描至少2,000張±300張,後設資料著錄至少2,000筆±300筆。 (三)第3期工作成果 於第2期工作成果審核通過,文到次日起50日曆天內,完成下列事項,並提送工作成果報告書紙本1式6份,客籍攝影家及客庄調查資料;高階影像及中階影像數位掃描至少2,000張±300張,後設資料著錄至少2,000筆±300筆。 (四)第4期工作成果 於106年4月20日前,完成並提送工作成果報告書紙本1式6份,須完成事項包括:客籍攝影家及調查成果、期末報告書,及所有數位典藏後設資料、數位掃描圖檔等電子檔案各1式2份。高階及中階影像數位掃描,第3期工作成果以外之全部筆數,及攝影家或其代表人用印完成之「著作授權同意書」正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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