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所提供有關本案之技術服務廠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總收發文處投標專用信箱或上班時間內親自送達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總收發文處(屏東縣瑪家鄉北葉村104號)。
二、其 他
1.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本所不另行通知)。
2.標單、標價清單、詳細價目表等應填寫清楚,且若有塗改處應加蓋印章否則無效。
3.本勞務採購以準用最有利標評定最優勝廠商後,本中心擇期通知進行議價及決標程序
4.服務建議書10份請用適當容器裝妥。
5.廠商資格〈當日審查〉符合始能參加評選。
6.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 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政風室:電話:(08)7991219,傳真:(08)7993551
7.工程名稱、預算、施作地點、內容等如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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