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八德榮譽國民之家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得保留未來向廠商增購之權利,續約條件如下:履約期間派遣護理人員每月經機關考核分數均達80分以上,無重大違規和脫班情形,機關得於契約期滿與廠商以原契約原價金續約1年。另契約期滿,機關尚未完成招標簽訂新約前,得書面通知廠商依原契約原價金之條件繼續提供所需護理人員,至機關新訂約之廠商接替後方得終止契約,期限以2個月為限,廠商不得拒絕或要求增加費用。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榮興路110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榮興路1100號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信用證明:近半年非拒絕往來戶及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納稅證明。
5.廠商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八德榮譽國民之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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