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
|---|---|
| 機關代碼 | A.51.1.4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謝春永 |
| 聯絡電話 | (03)8883141#3041 |
| 機關代碼 | A.51.1.4 |
| 單位名稱 |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秘書室 |
| 機關地址 | 98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 |
| 聯絡人 | 謝春永 |
| 聯絡電話 | (03)8883141#3041 |
| 傳真號碼 | (03)888337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2/08/30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98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本院精神科研究大樓4樓採購小組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現金或匯票新臺幣150元(請註明案名、案號)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2/09/04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2/09/05 17:00截止投標) |
| 開標時間 | 112/09/05 15: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2/09/05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3)8883141#3041)) |
| 開標地點 | 98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綜合大樓二樓行政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項次2-超音波HITACHI維護保養:新臺幣60,000元整。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玉里分院426專戶 |
|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 本案係醫療儀器重要設備,為確保投標廠商審慎投標。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本案係醫療儀器重要設備,為確保誠信履約及準時維護。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8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精神科研究大樓4樓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起至2年。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或廠商應具備設備維護資格。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一)通信及現場領標:通信領標需附回郵信封及匯款證明單,現場領標請至本院採購小組辦公室繳費領取。地點:本院精神科研究大樓四樓採購小組。 (二)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web.pcc.gov.tw)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 |
| 其他 | (一)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2年止。 (二)如發現貪瀆不法,請利用下列電話或信箱檢舉: 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地址:11025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 222 號。 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3. 法務部調查局 ■檢舉電話:(02)29177777。檢舉傳真專線:(02)29188888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 60000 號信箱。 ■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 4. 花蓮縣調查站 ■檢舉電話:(03)8338888。 ■檢舉信箱:花蓮郵政 60000 號信箱。 ■地址: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 ■檢舉電話:(03)8233712。 ■檢舉信箱:花蓮郵政11-21號信箱。 ■地址:花蓮市瑞美路7號。 5.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006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三)其他附具文件: ■【投標廠商資格、規格審查表暨(無法)決標通知單】 ■押標金繳納證明。 ■書面電子領標憑據。 ■投標廠商聲明書。 ■餘詳如投標須知第77點。 (四)押標金:項次2-超音波HITACHI為新臺幣60,000元。如以銀行開發之支票或本票,押標金抬頭: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五)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其行業類別:如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等。 (六) 廠商納稅之證明可提供最近一期或上一期繳納證明影本。 (七)本案第3次招標為「項次2-超音波HITACHI維護保養」。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局11-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2/09/04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2/09/05 17:00截止投標)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