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5花蓮縣鳳林鎮中正路一段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5花蓮縣鳳林鎮中正路一段2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90日曆天內,將標的物送達適約機關指定場所,並完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二)納稅證明(三) 信用證明(四)「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五)標的物型錄(六)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GMP/QSD認可登錄文件(七)原廠代理或經銷證明(八)醫療器材許可證(九)多功能心臟電擊器FDA國際醫療規範證明(十)無政府採購法101至103條規定之情事,餘請參閱招標須知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領標時間及地點:
1.上班時間(法定假日不辦領標)於本院行政大樓1樓採購小組公開發售招標文件。
2.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web.pcc.gov.tw)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二)廠商應於投標前詳細審慎研閱招標文件,俾瞭解履約一切有關事項,如有疑問或需現場勘查,請於上班時間致電機關聯絡人隋先生,電話:03-8764539分機211。
其他、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政風處/02-27571700/台北郵政99-139號信箱
(二)臺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02-28757007/北投郵政2-19號信箱
(三)臺北榮民總醫院鳳林分院政風室/03-8763338/鳳林郵政第8號信箱
(四)法務部調查局/02-29188888/台北郵政60000號信箱
(五)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03-8233712/花蓮郵政21號信箱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